八旬老人离奇摔伤,背后谁担责?

居住小区如果在安全设施上存在问题,就应该及时解决,消除安全隐患。而眼下在襄州区,一家小区就因为地下室中存在安全问题,导致一位80多岁老人摔跤受伤。

这几天,襄州区的范先生一家人一直忙着在医院,轮流照顾母亲陈奶奶。摔伤老人陈奶奶说:“ 第一个没有灯,第二个滑,第三个没有栏杆,我一下踩空了,摔下去了。”

范先生说,母亲今年已经八十多岁了,去年大家把母亲接到范先生姐姐居住的温哥华1792小区居住。由于陈奶奶之前在老家不经常坐电梯,所以经常喜欢从安全通道上楼梯回家。可本月10日,她在从地下车棚穿行到安全通道准备上楼的时候,却发生了意外。

事发当天,地下停车场的的视频显示,陈奶奶在回家的过程中,先是缓慢的误入到楼梯旁边停车场入口一个一米多高的平台上,一直没有感觉到有楼梯后,老人继续往前摸索着走了几步,直到用脚探到平台边缘后,停顿犹豫了一下,结果最后还是准备往前行走,不料一步踏空,摔到了平台下面,无法动弹。

事后被好心邻居和家人发现送到医院后,陈奶奶的胳膊,身体右侧出现了三处骨折。范先生在看完现场后表示,此处安全通道是因为光线不够,才导致母亲无法辨别,误入到了旁边地下停车场的这个平台上。而平台上没有护栏,才最终导致老人摔跤的,为此物业公司应该对此事负责。

可对于范先生的说法,物业公司却不予认可。

温哥华小区物业负责人表示,物业公司没有责任,因为这个地方灯光很亮,这个平台几年都是这样的。物业公司表示,虽然没有当时安全通道亮度的视频,但从旁边电动车停放处的亮度,可以看出来亮度不是特别差。而且这个平台是停车场入口处设计的一个货车上货的平台,是开发商在建设之初用来上下货后进入电梯的,事后虽然没有什么货物上下了,但一直都没有进行安全处理。

襄州区住建局表示,该小区的开发商中途撤离后,一直由住建部门协调后期遗留的诸多问题,期间物业公司也出现过更换,但并没有接到居民们反映这个平台没有护栏的问题。

而有居民反映,此处安全通道与平台衔接的这个地方的确有安全隐患,特别是这个平台不怎么使用后,物业公司就应该加装安全护栏,避免有人会路过时摔跤。

对此,有律师表示,遇到开发商中途撤离的情况,如果基础设施出现安全隐患,物业公司应该进行妥善处理。如果不能及时消除隐患,也有责任做好安全引导,避免出现危险。

律师马拥军说:“  物业方应当在地下室电梯通道处设置警示牌等安全标识,由于物业方没有尽到上述安全保障义务,其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律师同时表示,对于这起摔跤受伤引起的纷争,除了开发商和物业公司都负有责任外,陈奶奶在发现行路过程中出现安全问题后,没有进行及时规避,而是继续前行,为此也应该对自己的伤情承担部分责任。对于物业公司免责的说法,律师建议伤者可以通过司法诉讼,来确认物业公司的责任,从而为自己维权。

截至发稿,记者了解到,目前物业公司已在平台上设置了栏杆,消除了此处的安全隐患 。

记者 :贵勇  

编辑:杨襄宜 | 校对:敖雪

责编:李丹 | 审核:周嘉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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