盲道变“忙道”

盲道是专门帮助视力残障人士行走的道路设施,它不仅在设计上有严格的要求,日常使用中也需要严格管理。盲道一般由两种地砖铺设,一类是条形引导砖,引导盲人放心前行,称为行进盲道;一类是带有圆点的提示砖,提示盲人前面有障碍,该转弯了,称为提示盲道。可是记者在走访中发现,襄阳城区盲道设施并不完善、被侵占的现象也较为普遍。在城区各主次干道上,盲道大多都成了“停车区”和摊贩的“门店”,几乎每一条主要道路的辅助盲道上均有不同程度的被占用情况。

这里是樊城区朝阳路:三车占用盲道、游动摊贩占盲道经营的现象比比皆是。在襄城区青山路:三车占据盲道现象突出;高新区中新路,盲道设置不合理,盲道线与三车停放区重合,垃圾桶占据盲道;高新区长安路:机动车随意停放在盲道上。

还有些盲道的设置也让人匪夷所思。在樊城区人民路人和秀景小区门口,盲道线紧邻停车场,之间没有隔离间隙,有些花草甚至把盲道给遮住了,垃圾箱、电箱也都占据盲道,盲人根本无法在上面行走。位而在樊城区解放西路的盲道更有“意思”,盲道线时有时无,走着走着就会被拦腰截断,电线杆也直接插在盲道上。襄城区汉唐大道,盲道磨损严重;财苑路:盲道设置不合理,盲道尽头竟然是一堵墙。

这些本来在城市建设中为方便盲人出行而专门铺设的“安全通道”,却频频遭遇尴尬,完全发挥不了实际作用。本该被全社会“呵护”的盲道,却成了城市文明的“盲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三十四条明确规定,盲道的设置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按照国家标准,行进盲道宜设在距人行道外侧围墙、花台、绿地带250~600mm处,行进盲道标线可设在距人行道内侧树穴250~600mm处;道上如无树穴,行进盲道距离缘石不应小于500mm;盲道标线铺设的位置和走向,应方便视力残疾者安全行走和顺利到达无障碍设施位置;盲道标线铺设应连续,应避开树木、电线杆、拉线、树穴、窨井盖等障碍物,其他设施不得占用盲道。

完整的盲道作为一种特殊的公共资源,考验着一座城市的文明尺度和每位公民的公德意识,这需要我们更多地设身处地去为盲人朋友着想,自觉为他们扫清“拦路虎”,真正保障他们的安全出行。


来源:襄阳广电公共频道

记者:丁建龙   赵庆 丨编辑:李焱

审核:张昕   曾迅  徐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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