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了!个人这种行为,将被处罚3000元

众所周知,闸口二路是襄城大虾一条街,每到夏天,来吃大虾的市民络绎不绝。近日,有市民反映,闸口二路上的一家饭店每天将洗大虾的污水直接倒在路上,影响正常通行,希望相关部门督促整改。

市民李女士家住襄城闸口二路附近,每天经过”宜城食府"都会发现,店面门前的人行道上一片污水的痕迹,特别是每天下午五、六点洗大虾的时候,店家直接将洗大虾的污水倒在人行道上。

4月9号上午,记者来到襄城闸口二路"宜城食府"附近,发现人行道上有一个下水井,周边路面一片污迹,和周围的路面明显不同。

记者联系到襄城城管综合执法中心,城管队员来到现场后对商家进行问询,商家承认,之前确实向路面倾倒污水。城管队员要求商家整改,对方承诺,今后不再向路面倾倒污水。

襄城城管综合执法中心副中队长李必涛介绍,对于这种向路面倾倒污水的行为,城管队员巡查发现之后,第一次责令整改,第二次劝说并责令整改,屡次不整改,超过三次,会对个人处以3000元,企业5000元的处罚。


内容来源:襄阳综合广播

记者:徐辉

编辑:李燕飞|审核:蔡彦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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