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上销售难,线下代理商却直接拿货不给钱

通过电商做生意,即使商品卖不出去,也应该把商品交给商家。高新区一位女士通过一家电商平台出售商品,在线上销售受阻的情况下,电商又转到一家实体店出售,可结果更让她始料不及。

今年四月份的时候,市民尹女士与一家设在高新区追日路乳化园的同城电商协商,由尹女士来做三只松鼠食品的代理商。尹女士与同城一家网站签订协议之后,一下子进了3万元的货。可网店经营并不见起色,三个多月时候只销售了5千多元的货物。九月份的时候,尹女士提出不再开设网店,要求同城一家网站兑现包销的协议,把剩下的两万多元货款退给自己,可同城一家网站却说有新办法。

同城一家网店的老板联系到尹女士,让她把剩余的货转到爱米餐厅去,同城一家网店的老板解释到爱米餐厅的老板跟他是亲兄弟,可以把货转到他那儿去,让尹女士确定一下数量,数量确定好了之后,尹女士就签了字。

在将商品转移到位于襄州区春园东路一家餐厅之后,当着同城一家网站工作人员的面,那家餐厅的负责人曾表示会分三次结清货款。可让尹女士更加措手不及的是,一个月后她打餐厅负责人的电话打不通,去现场发现餐厅已经关门。当她再去找同城一家网站时,这里的说法更让她来气。

同城一家网店商家说现在是尹女士跟餐厅的事,跟他们没关系了。负责人表示,当初是三方在一起已经办理了相关的交接手续。他们只是一个中介作用,交接之后应该是尹女士和爱米餐厅之间的纠纷了。

尹女士表示,当初她和同城一家网络公司签订协议的时候,明确表示除了线上销售,他们也会帮客户建立线下网点代为销售,而在尹女士看来,这家爱米餐厅应该也是同城一家网络公司其中的一个线下销售网点之一。同城一家网站找的餐厅接收了货物,就应该收网站方面负责清收货款。

对于现在的局面,同城一家网站方面也很着急,他们表示最初只是想帮助尹女士把货物销完,没想到会出这样的意外。

目前,尹女士与同城一家网站方面都在想办法联系那家餐厅的老板。律师表示,如果找不到那家餐厅的老板,同城一家网站应该赔偿责任。因为合同法明确规定,受托人经委托人同意,可以在受托人之外委托第三人处理委托事务。因此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向受托人要求赔偿损失。

律师徐家军介绍,电商应给承担对第三人的选任,以及电商对第三人的指示行为承担责任。如果第三人对个体户造成损失,个体户可以要求电商和第三人承担赔偿损失责任。

全媒体首席记者:唐兰刚
编辑:卫润楠  / 校对:彭梦迪
责编:曾雄飞 /  审核:曾雄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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