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清理规范涉企保证金专项工作启动

20日从市减负办获悉,根据市政府安排,清理规范涉企保证金专项工作正在全市范围内展开。对取消的涉企保证金及违规超额收取的部分,收取单位必须在2016年底前全部退还到位,逾期返还的要按约定向企业支付违约金。

据介绍,此次清理规范工作将全面清理由企业缴纳或承担的各类保证金(包括保障金、抵押金、担保金,以下统称保证金),坚决取缔违规保证金项目,组织清退违规收取或依规应返未返的保证金,修改完善规范保证金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减轻企业负担,逐步建立良性的市场信用机制。      

清理规范范围包括行政机关设立,由企业缴纳或承担的各类保证金;工程建设领域的保证金;完全市场化行为产生的保证金。      

清理规范原则是:凡没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或未经国务院批准的保证金项目,一律取消;国家明令取消、停征的保证金项目,不得变换名目继续收取;对已到期或符合返还条件的保证金限时返还,不得以各种理由拖欠;对能够通过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解决的事项,不得设立保证金项目;合并管理职能相同或相近的保证金项目,统一缴纳标准,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执法、过度执法;设立保证金依据的法律法规作出调整的,要及时按照调整后的法律法规对保证金名目、缴纳形式、缴纳额度、返还周期等进行更新规范。      

对取消的涉企保证金及违规超额收取的部分,收取单位必须在2016年12月31日前全部退还到位,逾期未返还应按约定向企业支付逾期返还违约金。      

专项清理工作结束后,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将汇总各地、各部门自查清理结果报市政府审核后,向社会公布项目清单(包括项目名称、设立依据、征收标准、征收程序、返还时间、法律责任等)。各县(市)区、各部门将清单中涉及本地区、本部门的涉企保证金信息,在门户网站、公共媒体以及缴费场所对外公开,对清单之外的保证金,一律不得再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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