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编号:D1206A034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信访人反映湖北天双健农业有限公司24小时生产,大锅炉排放白灰色烟尘,臭气熏天。该公司距离信访人房屋400米左右。
涉及行政区:枣阳市。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湖北天双健农业有限公司位于枣阳市经济开发区,园区有规划环评,该公司有环评批复,周边没有居民区。其废气污染源为一台10吨蒸汽锅炉,监测结显示氮氧化物、烟尘超标;恶臭气体主要为污水处理站处理过程中产生,监测结果显示恶臭气体主要污染物氨、硫化氢均达标排放。
是否属实:属实。
整改和问责情况:一是责令湖北天双健农业有限公司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5万元;30日内组织复查,如超标,将严格依法按日计罚。二是加强污水处理站运行管理,及时采取清运污泥、减少堆存、抛撒除臭制剂等措施,减轻恶臭气体影响。三是强化日常监管,增加现场监测次数,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
二、受理编号:D1206P009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信访人反映庙滩镇的生活垃圾被拉到白虎山堆放,垃圾中的污水注入灌溉渠堰,影响庄稼种植,气味难闻。信访人曾向县、镇政府反映过,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此外,信访人还反映一肖姓村民在农田里生产胶合板,噪声扰民,污水流入周边农田。
涉及行政区:谷城县。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庙滩镇租赁白虎山洼建设的垃圾填埋场于2014年3月启用。垃圾填埋场气味难闻情况属实,但周边2公里内无居民。2015年,有村民因稻田缺水,将污水引入水田,导致水稻减产,为此,庙滩镇及时进行了调解处理,2016年已将水田改为旱地。
经现场监测,肖某某木芯板加工作坊的厂界噪声符合噪声排放标准,噪声扰民不属实。该加工作坊占用农田晾晒木片,并未生产成“胶合板”,且所使用的农田地面未硬化、无固定建筑物,未对农田造成损害。
是否属实:部分属实。
整改和问责情况:谷城县政府要求庙滩镇对白虎山垃圾填埋场采取黄土覆盖、消毒等措施,减少臭气排放;责成县城管局加快县垃圾填埋场建设进度,待县垃圾填埋场建成后,要求庙滩镇生活垃圾送至县垃圾填埋场处理,白虎山垃圾填埋场随后就地封存,覆盖黄土,恢复植被;要求县工商局、县林业局、县国土局依法依规加强监管,防止肖某某木芯板加工作坊超范围加工经营、破坏农田。
三、受理编号:D1206P039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信访人反映宜城市板桥店镇郭宝砖厂,三年来,除生产砖外,每年7月至9月还进行花生摘果加工。生产砖的时候灰尘大、噪声大,进行花生摘果加工时灰尘非常大。信访人从2014年开始向板桥店镇政府反映问题,没有取得任何效果,信访人希望该厂明年不要再进行花生摘果加工。
涉及行政区:宜城市。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宜城市郭宝砖厂未安装任何防尘、降噪设施;厂区内堆放有两大堆花生秸秆和一堆水泥砖,花生秸秆堆上覆盖有防水塑料布。此前,宜城市环保局曾向该厂水泥砖生产项目和花生摘果加工项目分别下达了限期补办环境影响评价通知书和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责令郭某某停止花生摘果加工。2014年宜城市板桥店镇政府接访后,曾多次上门做工作,要求其进行整改,但花生摘果加工问题一直未能得到较好解决。
是否属实:属实。
整改和问责情况:一是对板桥店镇党委和政府相关负责人进行了约谈;二是现场督促该厂将电机进行拆除并封存,同时将花生摘果机拖离厂区。郭某某承诺20天内转走所有花生秸秆,以后不再在厂内进行花生摘果加工。
四、受理编号:D1206P045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信访人反映樊城区松鹤路中保人寿后建宛小区旁有两个垃圾回收站,味道难闻,灰尘大,影响居民。小区居民曾向有关部门反映过,回收站停业半年后再次营业。
涉及行政区:樊城区。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信访人反映的垃圾回收站实为废品回收站,处于正常经营状态,现场未发现产生异味、粉尘的工艺及生产设备。
是否属实:属实。
整改和问责情况:樊城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两家废品回收站实施综合执法,清空了站内废品,要求其不得再进行废品回收,并尽快搬离居民区。
五、受理编号:D1208P066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信访人反映老河口市科技产业园内华辰化学有限公司、光联科技有限公司两家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难闻、烟尘大,废水污染水源,目前两家企业已停产两天。信访人认为环保部门在停产时采样数据不真实,应该突击采样。
涉及行政区:老河口市。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老河口市华辰化学有限公司、光联科技有限公司两家企业与居民区距离过近,园区内企业结构与行业特点突出,废气对周边居民的影响属实。
两家企业锅炉均建有除尘设施,建有污水处理站,并实施了雨污分流,生产废水由企业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经污水管网排向陈埠污水处理厂进行二次处理。停产整治前,经监测,光联科技有限公司锅炉烟尘达标,污水排放口COD、BOD5有1次超标。目前,两家企业已停产整治。因老河口市环保局在企业停产时未对企业废气、废水采样监测,为全面掌握园区企业环境问题整改效果和园区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老河口市环境监测站于2016年12月3日起在园区布点开展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园区空气质量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
是否属实:属实。
整改和问责情况:老河口市环保局责令光联科技公司停产整治,并处罚款14.1195万元;责令华辰化学公司停产整治,并处罚款4万元。老河口市政府正加快工作进度,确保于2017年6月底前完成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搬迁工作;责成老河口市环保局强化日常环境监管,安排专人值守,严防企业擅自恢复生产,一经发现,坚决从严、从重、从快依法严肃查处。
六、受理编号:D1211A023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樊城区明珠广场附近区域在拆迁过程中产生大量粉尘,影响周围居民。
涉及行政区:樊城区。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襄阳瑞安房屋拆除有限公司在对原襄州区审计局家属院(明珠广场附近)进行整栋楼拆除过程中产生大量粉尘,影响周围居民。
是否属实:属实。
整改和问责情况:一是迅速组织城管部门安排洒水车及高压水炮,在施工现场进行不间断洒水压尘;二是对拆迁区域设置围挡,加强对拆迁施工过程的管理;三是加大拆迁区域周边的卫生、清扫、保洁和洒水力度,确保周边环境卫生质量。
七、受理编号:X1208P035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信访人反映襄城区余家湖保康工业园排放刺鼻气体,导致工业园周边庄稼大面积枯萎,其中湖北天一化工有限公司、襄阳劲牛化学有限公司、湖北施尔佳肥业有限公司等化工企业周边的村子污染特别严重;襄阳市东海水务有限公司排污厂机房紧锁,设备没有启用;工业园内化工企业产生的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污染了欧庙水厂的地下水,导致欧庙镇中心集镇居民饮水困难,曾向欧庙镇政府相关部门反映,但问题没有得到解决。
涉及行政区:襄城区。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余家湖保康工业园确实有刺鼻气味存在,特别是遇特殊天气、气压较低时,刺鼻气味有加重现象。2016年12月10日,襄城区农业局组织对湖北天一化工有限公司、襄阳劲牛化学有限公司、湖北施尔佳肥业有限公司附近的李湾村、康湾村、刘口村进行实地调查和走访,未发现大面积农作物枯萎现象;襄阳市东海水务有限公司(余家湖污水处理厂)从2015年3月起开始停产整治,因改造工作进展缓慢,无法按计划完成升级改造,2016年3月30日,襄阳桑德汉清水务有限公司接手余家湖污水处理厂,预计2016年底能够完成技术改造并开始调试;自余家湖污水处理厂停产整治以来,保康工业园区企业的污水排放口均用混凝土进行了封堵,部分企业停产,部分企业污水经处理后循环使用,部分企业通过槽罐车将废水运到其他污水处理厂处理,通过对园区企业的日常监管和进一步排查,未发现废水直接排放的情况;经襄阳市环境监测站和襄阳市疾控中心监测,襄城区欧庙镇水厂水质各项指标均在标准限值以内;为解决欧庙镇中心集镇居民饮用自来水问题,2016年初镇政府同市中环水务集团沟通,拟定了集镇管网整体接入城市自来水的工作方案,集镇管网将于2017年8月前通水。
是否属实:属实。
整改和问责情况:一是市政府对保康县政府及园区管委会进行约谈,并对相关人员进行诫勉谈话;二是针对9家环保手续不全的企业,责令停产整治并处罚款;对湖北施尔佳肥业有限公司擅自恢复生产相关责任人移送公安机关实施行政拘留,约谈企业法定代表人,要求其完善环保手续,整改不到位不得恢复生产;三是责成襄城区政府、襄阳市城建委加快园区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和“一企一管”排污工程项目建设,2017年春节前完工并开始调试运行;四是责成襄城区政府与中环水务集团对接,加快建设速度,确保2017年8月前欧庙集镇用上市区直供的自来水。
八、受理编号:X1210P021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信访人反映保康县黄堡镇黄堡村九组西张弓山植被全部被破坏,树木全部被砍伐。
涉及行政区:保康县。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2009年7月29日,保康县圭萃园生态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和黄堡村委会合作,在黄堡村西张弓山栽植核桃树苗,发展核桃产业。通过对黄堡村西张弓山全面勘查,信访人反映的情况,属低效次生林改造,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为保证项目建设的整体性,砍伐了一些杂灌。
是否属实:部分属实。
整改和问责情况:保康县政府责令黄堡镇切实落实生态保护主体责任,督促保康县圭萃园生态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对西张弓山核桃基地加大管护力度,强化水土保护责任;二是责令保康县林业局加强监管,加大对林业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严厉打击破坏森林植被行为;三是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加强山林巡护,严厉打击破坏生态行为。
九、受理编号:D1210P016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信访人反映谷城县南河镇汉峰村村民用电网、铁叉等工具过度捕杀野生生物,破坏了生态环境。
涉及行政区:谷城县。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南河镇汉峰村以前确实存在极少数村民用铁夹子捕杀野猪现象,未发现用电网捕杀野生动物的行为。
是否属实:不属实。
整改和问责情况:谷城县南河镇会同谷城县林业部门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加大对野生动物保护的宣传教育力度和执法查处力度,依法没收自制捕杀工具,坚决打击非法捕杀野生动物违法行为。
十、受理编号:D1211P030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信访人反映保康县天宝寨村三组有2家养猪场,通过小明沟将养猪场内粪便直接排在路边,臭气熏天,污染环境。
涉及行政区:保康县。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保康县天宝寨村三组李某宏的养猪场未建污染物收集设施,导致污染物直接排放于露天明沟和道路两边;李某东的养猪场污染物排放在猪场旁的化粪池,然后还田,未流向路边;两家养猪场选址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规定,养猪场对周边环境确有影响。
是否属实:属实。
整改和问责情况:保康县政府责令店垭镇政府对两家养猪场整改情况进行监督,要求其对农户散养的选址、数量进行严格把关,对全镇养殖情况进行摸底排查,对类似污染问题进行专项治理,并制定转型发展方案;责令县农业局、环保局加大宣传和监管力度,引导农户合理养殖,规范养殖行为,提高农户环保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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