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文明行为曝光栏”第四期!来看看有没有你~

不文明行为曝光栏第四期 

看看本期都有哪些

不文明行为上榜

 高  新  区


地点: 高新区关羽路高新祥苑项目工地

当事人: 襄阳昊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违法行为描述: 运输渣土车辆带泥上路,污染城市道路

行政处罚依据:《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处罚结果: 责令清除地面污染物,罚款10000元


地点: 高新区七里河中路

当事人: 沈建文

违法行为描述: 出店经营

行政处罚依据:《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处罚结果: 责令停止出店经营行为,罚款20元



地点: 高新区万达路

当事人: 陈俊

违法行为描述: 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摆摊设点

行政处罚依据:《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处罚结果: 责令停止占道经营行为,罚款20元


地点: 高新区新城路

当事人: 罗华强

违法行为描述: 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摆摊设点

行政处罚依据:《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处罚结果: 责令停止占道经营行为,罚款20元


地点: 高新区深圳大道商务区

当事人: 徐兴平

违法行为描述: 出店经营

行政处罚依据:《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处罚结果: 责令停止出店经营行为,清理地面垃圾及油污,罚款20元


 襄  城  区

地点: 襄城区襄南大道

当事人: 熊成成

违法行为描述: 车辆未采取严密闭防护设施进行建筑垃圾运输,造成路面污染

行政处罚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

处罚结果: 清除路面污染物,车辆严密覆盖,罚款200元


地点: 襄城区余家湖钱营五组

当事人: 刘恩强

违法行为描述: 喷涂 “牛皮癣”小广告

行政处罚依据:《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处罚结果: 责令清理小广告,罚款100元


地点: 襄城区北街内环路路口

当事人: 廖皮皮

违法行为描述: 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摆摊设点

行政处罚依据:《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处罚结果: 责令停止占道经营行为,罚款20元


地点: 襄城区小北门广场

当事人: 汪运志

违法行为描述: 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摆摊设点

行政处罚依据:《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处罚结果: 责令停止占道经营行为,罚款20元


地点: 襄城区马王庙街

当事人: 汪群

违法行为描述: 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摆摊设点

行政处罚依据:《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处罚结果: 责令停止占道经营行为,罚款20元


地点: 襄城区龙堤巷

当事人: 张翠花

违法行为描述: 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摆摊设点

行政处罚依据:《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处罚结果: 责令停止占道经营行为,罚款20元


 樊  城  区

地点: 樊城区春园西路

当事人: 郑玉升

违法行为描述: 在春园西路沿线张贴小广告

行政处罚依据:《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处罚结果: 责令清理乱张贴的“小广告”,罚款50元


地点: 樊城区建设路

当事人: 胡继

违法行为描述: 在建设路违法张贴小广告

行政处罚依据:《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处罚结果: 责令清理乱张贴的“小广告”,罚款50元


地点: 樊城区前进路

当事人: 张乐凡

违法行为描述: 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摆摊设点

行政处罚依据:《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处罚结果: 责令停止占道经营行为,罚款20元


地点: 樊城区前进路

当事人: 沈军

违法行为描述: 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摆摊设点

行政处罚依据:《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处罚结果: 责令停止占道经营行为,罚款20元


 襄  州  区


地点: 襄州区储运路

当事人: 郭桂英

违法行为描述: 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摆摊设点

行政处罚依据:《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处罚结果: 责令停止占道经营行为,罚款20元


地点: 襄州区莲山路

当事人: 尚清华

违法行为描述: 出店经营

行政处罚依据:《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处罚结果: 责令停止出店经营行为,罚款20元


地点: 襄州区永安南路

当事人: 翟朝江

违法行为描述: 出店经营

行政处罚依据:《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处罚结果: 责令停止出店经营行为,罚款20元


地点: 襄州区荣华路

当事人: 张天顺

违法行为描述: 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摆摊设点

行政处罚依据:《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处罚结果: 责令停止占道经营行为,罚款20元


地点: 襄州航空路

当事人: 翟群英

违法行为描述: 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摆摊设点

行政处罚依据:《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处罚结果: 责令停止占道经营行为,罚款20元


 东津新区

地点: 东津新区滨河路老六两河桥

当事人: 刘伟

违法行为描述: 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摆摊设点

行政处罚依据:《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处罚结果: 责令停止占道经营行为,罚款20元


地点: 东津新区劲松路

当事人: 襄襄襄时尚餐厅

违法行为描述: 出店经营

行政处罚依据:《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处罚结果: 责令停止出店经营行为,罚款20元


地点: 东津新区劲松路

当事人: 罗英

违法行为描述: 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摆摊设点

行政处罚依据:《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处罚结果: 责令停止占道经营行为,罚款20元


地点: 东津新区劲松路

当事人: 怡嘉面馆

违法行为描述: 小吃店出店经营

行政处罚依据:《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处罚结果: 责令停止出店经营行为,罚款20元


发布单位:市城管执法委

责任编辑:刘江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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