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遇到单位欠薪时,手里如果有公司打的欠条,会觉得有凭证不那么担心。可最近高新区的陈师傅手持七万多的工资欠条,却差点要不回自己的钱。
今年64岁的陈师傅已经退休,但还在位于高新区鏖战岗路的“襄阳硅海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打两份工,白天是修理工,晚上在厂区值夜班。陈师傅说每个月差不多有四千元收入,可这笔钱从两年前开始,就发得不利索了。
陈师傅说他之所以还一直在那儿干活,是因为公司每次拖欠他工资后都会“立下字据”当作凭证,如今他手中的欠条账目加起来已经有七万多元了。
襄阳硅海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杨景仁说:“生产线出现资金断流的状态,生产停滞了一段时间,导致我们前期欠老员工的工资比较多。已在尽力筹措资金解决拖欠工资的问题,目前找一些主要的客户垫资来做。现在,当前的工资和社保我们是足额去交,之前的欠薪按照每个月工资的一半,去补发之前的”
可钱没拿到手,陈师傅并不放心,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接到投诉介入调查后表示,陈师傅已经退休,按规定不属于劳动监察部门执法的范围,陈师傅要通过司法途径来维权。不过,劳动监察部门发现这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是用工资核算单、领款单来充当欠条,这是不合规的。
高新区综合执法局劳动监察员张建友说:“陈师傅手中的条据,不是正规的欠条,为了他今后的司法维权,我们责令企业为他开具的便于司法维权的欠条。”
劳动监察部门也提醒,用工单位打的欠条上一定要有劳动者的姓名、身份证号、欠款数额及明细等重要信息,否则讨薪的人走司法途径维权也很难被采信。
襄阳广电全媒体记者:郭晶
编辑:杨振华 / 校对:姚喻
责编:姚城 / 审核:曾雄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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