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层漏水,物业没给解决,业主自然不满意。樊城有业主就拒交物业费以示抗议,而他在拒交了两年物业费后,才发现自己似乎找错了对象追责,而要想解决问题,还是要和物业公司好好商量。
市民徐先生在樊城人民路鑫福苑小区买了一套顶层住宅,2013年时刚装修完就发现屋顶漏水。
业主徐先生的父亲说到:“沿着窗帘这一趟,水都浸湿的,有一部分已经发霉了,都是黑点,当时看了心里不舒服,新房子才装修完的。”
徐先生一家找到物业,对方给他们买来了除霉剂,做了简单处理。而徐先生因为平时住在二汽,就没再管这些。直到2016年为了孩子上学,徐先生一家搬入鑫福苑小区时,发现房子漏水问题越来越严重,只好再次找到物业公司,这一回物业在房顶几个容易渗水的间隙处浇筑了沥青,并做了防水,可漏水并未根治。
业主徐先生的父亲说:“到2017年我们就把物业费给他停了,没有交了,就是因为房子漏,让他修补,他不搞,他总说上面房子维修费下不来。”
小区物业樊经理表示,正是考虑到徐先生家漏水问题一直没有解决,前两年他们也没有催徐先生交欠下的两千多块钱物业费。眼下徐先生一家要求给房顶做整套防水,花的钱就不是一个小数目了,在物业看来,只能申请用住宅维修基金。
小区物业樊经理表示:“物业公司出钱不合理,要动用维修基金大面积搞,维修基金现在控制比较难,还要好多人家签字。”
可徐先生质疑的是,2013年刚发现漏水的时候,房屋还在五年保修期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五年保修期内的房屋质量问题该开发商维修。虽然眼下房子已经超出了保修期,但也不该动用维修基金,而是仍由开发商来承担。可现实问题是,鑫福苑小区的开发商早已联系不上,徐先生也不想因此耗时耗力去找。
对此有律师认为,物业公司依据合同约定有义务对房屋公用部分和公共设施进行养护和修缮,但徐先生以房顶渗水为由拒交物业费是不妥的。
律师表示:“即使物业公司不自掏腰包给徐先生维修,徐先生也应当足额交纳物业费。至于漏水所造成的损失,徐先生可以起诉开发商来主张。”
最终,徐先生和物业公司协商一致,他补交物业费,而物业公司聘请来施工队维修房顶。
樊经理表示:“原来漏的地方重新根除,晒两三天,重新做一道防水,家里发霉的地方给他铲除打磨,再刷乳胶漆,全部处理完以后再观察一段时间,有问题再协商找根源解决。”
全媒体记者:汤印
编辑:陈政 / 校对:代丽思
责编:曾雄飞/ 审核:艾志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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