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城女子被楼道内高达两三米的杂物烦心不已!更闹心的是...

小区楼道内堆放杂物,不仅给其他住户带来出行上的不便,也容易形成安全隐患。不少业主面对杂物不清理的行为也是深恶痛绝。但在实际生活中,除了劝说之外,却没有更好的办法对这一行为进行约束和管理。

常女士家住樊城人民路印染厂家属院,她说,十年来,她受够了旁边这家邻居。常女士住在三楼,从她家到楼梯口,要经过邻居杨师傅家这个狭窄的过道,可十年来,这个不足一米宽的过道始终被杨师傅堆放的柜子、板凳等杂物占据了一大半,只留下一小半空间供人行走。

常女士说,过道两旁的房间都是杨师傅家的,由于房门朝外,杨师傅只要一开门,她就无法通过。除此之外,过道旁边的一片公共区域,也被杨师傅堆满了杂物,除了堆放大量的饮料瓶之外,还堆放着音箱、家具和几箱书,高度达到两三米,如果倾倒,很可能会砸伤人。有次在这里常女士还闻到汽油味。

十年来,常女士多次找杨师傅协商,可双方一直火药味十足,无法谈妥。

常女士也报过警,并请社区工作人员从中调解,可杨师傅却有自己的一套说辞。

小区住户杨师傅说:“我一个司机有汽油很正常,放这里又不碍谁事儿。放这里并没有安全隐患,这么多年都没掉下过来一次,你放心不会掉下来。”

对于常女士眼中的安全隐患,杨师傅不以为然,并表示,想堆什么东西是他的权利。

杨师傅说,常女士之所以三番五次到处投诉,无非是找个理由跟他闹罢了。

虽然社区工作人员苦口婆心劝说,可杨师傅却不大愿意松口。

最后,杨师傅表示,晚点会抽时间,稍微收捡一下。

对此,有律师表示,楼道作为建筑物的公用部分,归小区全体业主共有,任何居民个人都不能据为己用,杨师傅常年在楼道乱堆杂物,已经侵犯了其他居民的权利。如果是短时间堆放,可以认为是临时借用,但如果一直将杂物堆放在此,已经是占用公共区域了,属于违法行为,业主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消防法》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可在面临楼道堆放杂物的情况,大部分时间除了诉讼之外,却没有更好的途径,除了居委会做工作之外,法律没有赋予相关部门相应的执法依据,包括什么情况劝阻,什么情况警告、什么情况处罚,处罚的主体和金额该怎么确定,都需要一个实施细则。而在这之前,只能寄希望于小区居民提高自身素质。

襄阳广电全媒体记者:汤印 / 实习编辑:杨逢秋

编辑:杨振华 / 校对:姚喻

责编:姚城 / 审核:艾志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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