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住建局取消3项证明 方便群众申请公租房

7月26日,在中山巷社区,市住建局住房保障和住房改革科副科长竺万发介绍,为切实减轻社区负担,方便群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市住建局决定取消3项住房保障证明事项。

取消的证明事项包括由居住地居委会或用人单位提供的住房情况证明;由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出具的宅基地情况证明;由居委会或用人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居住情况证明取消后,租房居住的申请人需提供住房租赁合同;借房居住的申请人,需提供产权人的不动产证;其他的申请人需提供住房承诺书。

宅基地情况证明取消后,申请人只需提供本人填写的承诺书。

收入证明取消后,有工作单位的申请人需提供工资银行流水,其他的申请人需填写收入承诺书。

竺万发介绍,住建部门将大力推行告知承诺制,加强信用体系建设,着力强化对群众承诺事项的事后审查,对弄虚作假的,将依法予以严厉处罚,并记入诚信档案。

原标题:市住建局:取消3项证明 方便群众申请公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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