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八家单位落实“创文”工作不力被通报

7月26日,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下发通报,8家单位因落实“创文”工作不力被点名批评。“从小切口入手,解决大问题。”6月以来,我市先后启动“十佳十差”评选、“十小”不文明行为专项整治,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推动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两个月以来,大多数城区、市直单位高度重视,动作迅速,组织严密,成效初显,但也有少数部门存在应付、推诿、行动缓慢等问题。

通报指出,在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和变化的同时,“十小”不文明行为的整治也出现了“有差异、不平衡”的问题。

特别是襄州区连续两次发现问题数、投诉率、满意度总评分全市综合排名倒数第一;襄城区第一期发现问题数、投诉率、满意度总评分全市综合排名倒数第一,第三期全市综合排名倒数第二;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负责牵头整治“小楼道”问题,发现问题数、投诉率、满意度总评分全市单项排名连续三期倒数第一;市城管委负责牵头整治“小广告”问题,第二期、第三期发现问题数、投诉数、满意度总评分全市单项排名连续两次倒数第二。

在“十佳十差”评选中:米公街道办事处所辖“风华路70分厂家属院”被第五期、第七期曝光;襄州区公安分局所辖“车城南路与航空路路口”被第一期、第七期曝光;市住建局所辖“襄阳市第二房产管理所管理交通路84号院”被第二期、第七期曝光;高新区所辖“长虹北路民发·天地雅馨超市”被第四期、第七期曝光。

针对上述情况,根据《襄阳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问责办法》、“十佳十差”评选办法和“十小”不文明行为逆向考核办法的规定,市创文办报请市创文指挥部领导同意,决定对襄州区委、区政府,襄州区公安分局,襄城区委、区政府,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城管委,市住建局,高新区党工委,樊城区米公街道办事处8家单位进行全市通报批评。对8家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进行集中约谈,纳入上述单位市级文明单位考核范畴。同时责成市创文办、市级媒体进行重点督办、回访,持续跟踪曝光上述8家单位的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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