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城市通报6起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1.宜城市刘猴镇杨李村党支部委员、农经站长望德富在扶贫工作中失职渎职问题。2017年,望德富在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户审核工作中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在核查贫困户资料时对贫困户户籍未严格把关,将2名不符合条件的非农业户口人员纳入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2018年11月12日,刘猴镇纪委给予望德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宜城市孔湾镇刘湾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唐立新违规领取困难救助金问题。2014年1月、2015年2月,唐立新家庭不符合相关政策,违规领取困难救助金,事后唐立新将违规领取的款项主动退缴。2018年11月25日,孔湾镇纪委给予唐立新党内警告处分。

3.宜城市小河镇郑湾村村委会委员、农经站长胡忠于在精准扶贫工作中滥用职权问题。2016年7月,胡忠于在光伏发电扶贫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违规将该项目拆分为2个标段进行招标,导致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合同内容不规范。2019年5月5日,小河镇纪委给予胡忠于党内警告处分。

4.宜城市南营街道办事处龙潭村支部委员李生文违规冒领生活困难补助金问题。2015年、2016年,李生文以其妻子杨某名义申报冒领生活困难补助金。2019年2月14日,李生文将违规领取的款项主动退缴。2019年5月31日,南营街道办事处纪委给予李生文党内警告处分。

5.宜城市小河镇梁堰村支部委员李邦明违规为其女申领普通高中助学金问题。2015年11月和2016年12月,李邦明违规为其女申领普通高中助学金。2017年9月20日,李邦明将违规领取的款项主动退缴。2019年5月5日,小河镇纪委给予李邦明党内警告处分。

6.宜城市小河镇高????村支部委员、村主任邹宗林违规为其女申领普通高中助学金问题。2015年10月和2016年11月,邹宗林违规为其女申领普通高中助学金。2017年7月11日,邹宗林将违规领取的款项主动退缴。2019年5月5日,小河镇纪委给予邹宗林党内警告处分。

编辑:彭梦迪 / 校对:姚喻

责编:周群 / 审核:曾雄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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