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工地扬尘治理费列入工程造价

市住建局日前下发通知,今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增加费列入工程造价,实行专款专用,为工地治理扬尘提供经费保障,以确保工地扬尘治理措施落到实处。

位于岘山脚下的市博物馆新馆项目三栋主体建筑即将封顶。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施工方严格落实施工围挡、出入车辆冲洗、现场地面硬化等六个100%措施,综合治理工地扬尘。



汉江国投市博物馆新馆项目现场代建工程师朱江介绍,做到喷淋、洒水、扬尘覆盖全覆盖,现场的洒水车平均每一小时进行一次洒水。

天津宇昊市博物馆新馆项目经理陶伟讲到,每个月的扬尘污染措施费大概在10万元左右,主要是洒水车的折旧,洒水车的人工工资,每天工人的打扫卫生、施水、覆盖滤网、因此产生的一些其他的杂工的费用。


近年来,随着环保标准逐渐提高,但工地扬尘治理的费用该谁出,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一直争议不断。这次通知中所说的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增加费,是指执行省、市扬尘污染防治规定所发生的,而《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中 未包括部分的扬尘污染防治费用。

天津宇昊市博物馆新馆项目经理陶伟说,以前防治方面的费用,是包含在安全文明施工费里,现在新政策出台以后,防治措施费作为一项不可竞争费用,被提高到一个与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税金同等重要的地位,代表了政府对本项工作的重视。


从今年6月20号起,新发布招标公告的项目,招标人应按照2018版《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在工程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将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增加费作为不可竞争性费用单列,以人工费与施工机具使用费之和,作为计费基础。其中,房屋建筑工程的费率为1.52%,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费率为3.57%。装饰装修工程、通用安装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按照房屋建筑工程的费率执行。对已签订合同且开工建设的项目,以2018年4月1号为时间节点,在此之前的已完工程量按原合同执行;在此之后的,由合同双方签订补充协议,明确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增加费的相关内容。对已中标,但还没有开工的项目,由合同双方签订补充协议。



天津宇昊市博物馆新馆项目经理陶伟介绍,博物馆项目正好是在2018年4月1号以后,正式施工的,可以完全享受到本项新政策的红利,据初步估算,可以减轻负担200万元左右。

通知明确:招标人应充分考虑扬尘污染防治增加费,将其列入投资估算、工程概算、招标控制价,并在招标文件中注明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要求及标准。工程结算时,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增加费应根据实际情况结算,施工单位对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增加费要否专款专用,严禁挪作他用。

全媒体记者:王全利


编辑:彭梦迪 / 校对:姚喻

责编:周群 / 审核:曾雄飞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