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人工资
屡屡推脱、拒不支付
其中有人还玩“失联”
襄阳这两名小老板这下玩大了
......
屡屡拖欠工资 小老板被判刑10个月
程某,襄城尹集乡尤河村人。在当地,他经营着一家建材公司,从事砖块烧制工作。
2018年12月至2019年1月,程某共拖欠42名工人229204元工资。让工人们气愤的是,程某一直以经营状况不佳为由,拒绝支付工资。
2019年1月22日,唐先生等工人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进行投诉。当日,劳动部门向程某下达了限期改正指令书,要求3日内支付工人工资。
然而,程某接到限期改正指令书后,却采取关闭手机、逃匿至外地的方式,逃避责任。
2019年3月1日,程某被警方抓获归案。归案前,程某的儿子支付了42名工人拖欠的全部工资。
另查明,程某曾因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于2015年10月16日被襄城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2019年6月18日,襄城区法院公开审理了本案。法院认为,被告人程某作为建材公司的实际经营管理、控制人,以逃匿的方式拒不支付工人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改正仍不支付,其行为已经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当日,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元。
拖欠工人一万五 小老板被罚七千
陈某,襄阳人,今年35岁,从事个体家装设计行业。
2015年9月30日,陈某承接了一处教学楼的维修工程。之后,陈某聘请阮先生从事装修工作。
2016年5月,工程完工后,陈某本应支付阮先生工资15000元。可是,他以未收到工程款为由,屡屡推脱。
2016年11月,当陈某收到全部工程款后,他仍以各种理由拖欠阮先生工资。
2018年4月,阮先生向襄阳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局投诉此事。2019年1月12日,劳动部门对陈某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要求3日内支付阮先生工资。
可是,陈某接到指令书后,竟然玩起了“躲猫猫”。
2019年3月18日,陈某被警方抓获。3月20日,陈父向阮先生支付了16700元工资,并取得了阮先生的谅解。
2019年6月13日,襄城区法院公开审理了本案。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某有能力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而不支付,数额较大,经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责令支付仍逃避支付,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当日,陈某被判处罚金7000元。
编辑:王晓 / 审核:曾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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