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71岁的襄州区伙牌镇居民彭师傅所在的绿化公司在襄城三桥头的路边进行绿化施工,在栽树的过程中,一棵准备栽种的树突然倒下来,奔跑不及的彭师傅为了躲避掉进了树窝里。
受伤后的彭师傅被送到医院治疗,发现腰部和腿部出现多处骨折。一个月左右的治疗不光花去了六万多元,还让老人受尽了病痛的折磨。可让彭师傅和家人意外的是,直到最后出院,她所在的绿化公司只拿了一万七千元,与他们所期盼的全部赔付差距很大。
绿化公司的负责人表示,他们现在不愿意承担全部责任是因为,工地上的工人都是由一个姓任的工头找来的,他负责管理人员并从工钱中抽取提成。公司已经不止一次的交代他不能用高龄老人,但他不听。所以彭师傅这次的事故,任某也应该担当一部分责任。
可任某却表示,公司没有告诉他不能找高龄工人,他只负责找工人,在工地上安全问题应该是公司来负责。
为此,三方一直僵持不下,任某不愿意承担一点责任,绿化公司又不愿意承担全部责任。最后没有办法的熊女士只有找到了市劳动保障监察部门。
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表示,像彭师傅这样已经超过了劳动法管理要求年龄范畴的纠纷,可以直接按照司法程序进行民事诉讼。将任某和绿化公司一起告到法院,来彻底解决三方的纠纷。
对于三方的纠纷,有律师表示,因为绿化公司没有聘请正规的劳务外包,而任某又充当了劳务外包的职能,所以绿化公司和任某包括现场操作失误的工人,都要对此承担责任。彭师傅可以对此进行民事诉讼。
全媒体记者:贵勇
编辑:卫润楠 / 校对:彭梦迪
责编:周群 / 审核:曾雄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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