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编号:D1202P001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信访人反映老河口市生物医药科技产业园内有10余家工业企业,排放黄色刺鼻性异味气体,影响周边居民生活。投诉后,企业排污情况会有所好转,但是没有得到彻底解决。信访人还担心产业园距离居民小区仅5—10米,存在安全隐患。
涉及行政区:老河口市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信访所述的10家企业均在老河口市生物医药产业园内。气味扰民和安全距离内居民未搬迁的问题确实存在。
是否属实:属实
整改和问责情况:老河口市政府责成老河口市经开区管委会于2017年6月底前完成相关征收搬迁工作;责成老河口市环保局进一步加大环境监管力度,建立工作责任制,派驻专班对园区实行24小时监管,严防被责令停产企业擅自恢复生产,严惩环境违法行为;严格责任追究,对放纵违法、失职渎职的,依纪依法严厉追责问责。
二、受理编号:D1202P053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信访人反映襄阳市、樊城区环保局在白湾村爱发水泥制品厂粉尘、噪声问题上不作为。之后,信访人的父亲单独到厂里找老板,被烧伤了。
涉及行政区:樊城区
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信访人反映的“爱发水泥制品厂粉尘、噪声排放”问题确实存在。2016年5月5日,樊城区环保局接到投诉后,依法到现场进行了调查,并向投诉人提出了相关建议。为制止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区环保局向该厂下达了《关于樊城区爱发水泥制品厂监察意见书》,责令该厂停止生产,但该厂负责人拒绝见面,也未落实环保部门监察意见。7月5日,樊城区环保局对该厂进行立案查处,并先后向企业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其拒绝签收,予以留置送达。之后,该厂向樊城区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此案正在复议过程中。12月4日,樊城区环保局现场检查发现,该厂已停止生产。襄阳市环保局收到相关投诉,均在第一时间按“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交樊城区环保局一并进行处理。关于信访人反映其父烧伤一事。经查,2016年9月2日,信访人的父亲在爱发水泥制品厂用打火机点燃柴油将自己烧伤,被送往武汉市第三人民医院救治。事发后,樊城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先后2次对此事进行调解,均未达成一致。鉴于此,已建议其走司法程序,依法提出诉求。
是否属实:属实
整改和问责情况:
襄阳市委、市政府决定由纪检监察机关调查爱发水泥制品厂非法占用土地案件未执行到位问题,依纪依规追究相应责任。樊城区委、区政府决定对柿铺办事处、白湾社区主要负责人予以诫勉谈话;责成柿铺办事处、区环保局加强对爱发水泥制品厂的监管,切实落实停产措施,严厉查处其环境违法行为;将继续组织柿铺办事处等单位做好矛盾化解及稳定工作,安排救助、帮扶措施,帮助信访人解决现实困难。
三、受理编号:X1203A006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保康县湖北兴发集团保康楚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废气直排,致树木死亡,严重影响了保康熊绎中学的正常教学和生活。
涉及行政区:保康县
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信访人反映的湖北兴发集团保康楚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废气直排问题不属实,但现场监测废气SO2超标;城区周边存在的少数树木死亡现象与楚烽公司废气排放无直接关系;关于“严重影响保康熊绎中学的正常教学和生活”的问题,经现场走访部分教师,均表示“近几年感觉没什么影响,但阴天时感觉还是有些影响”。这是由于企业位于县城上风向,遇到阴雨天或者气压较低时,烟气不易扩散,对保康县城空气质量有一定影响。
是否属实:部分属实
整改和问责情况:
对湖北兴发集团保康楚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废气SO2超标排放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责令其立即停产整治,拟对其处罚款20万元;对公司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要求企业立即开展全面排查和整改;督促企业研究加快转型发展方案,加快转型发展步伐;责成保康县环保局加强监管,加密监测,严惩环境违法行为。
四、受理编号:D1203P010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枣阳钢厂、襄阳钢厂烟尘、噪音大。
涉及行政区:枣阳市、襄州区
调查核实情况:1.经查,位于枣阳市的湖北立晋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目前生产状况正常,未发现有偷排、停运治污设施等环境违法行为。经监测,该公司昼间厂界南噪声超标,废气排放均达标。2.监测数据显示,武钢集团襄阳重型装备材料有限公司和武钢集团新材料产业有限公司各项大气污染物均达标排放,噪声超标问题确实存在。武钢集团新材料产业有限公司实施限期治理后,经监测,噪声已达标,但武钢集团襄阳重型装备材料有限公司噪声仍超标。
是否属实:属实
整改和问责情况:
1.针对立晋公司厂界噪声超标问题,枣阳市环保局责令该公司于12月31日前采取加装隔音墙等降噪措施,确保达标排放。枣阳市政府责成枣阳市环保局加强监管,严处违法行为。2.针对武钢集团襄阳重型装备材料有限公司噪声超标问题,襄州区政府于2016年12月5日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该公司30日内治理达标,否则将依法严处;责成襄州区环保局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督促该公司落实限期治理措施,消除环境污染隐患。
五、受理编号:D1203P012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老河口市光化办事处村主任张某某带头采砂,将河堤挖决堤。
涉及行政区:老河口市
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信访人反映的“将河堤挖决堤”不属实。张某某的儿子张某于1995年经营采砂厂,2006年以后全市停止办理河道采砂许可证,现砂石场属于非法经营。张某某于2002年当选村主任,村改居后任社区书记、主任。其子张某开始经营采砂厂的时间在先,未发现张某某存在利用职务之便“带头采砂”的问题。
是否属实:部分属实
整改和问责情况:
12月5日,老河口市光化办事处纪委对张某某进行了诫勉谈话,其子张某经营的采砂厂已拆除完毕;组建了河道采砂整治工作专班,集中开展全面排查整治,对排查出的16家砂石厂依法责令关停,并限期拆除;襄阳市政府责成老河口市政府依规追究该市水利局等相关部门的责任。
六、受理编号:D1203P017和D1205A035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信访人反映的是宜城市雷河镇胡耳村三组万鑫采石场震动、噪声、粉尘污染问题。该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震动对周边居民的房屋造成损坏,形成多处裂痕;运输过程中有少量石头掉落,影响出行。
涉及行政区:宜城市
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万鑫矿业的噪声主要来源于震动筛和颚式破碎,粉尘主要来源于二次破碎和车辆运输。信访人住房被震裂的问题确实存在。宜城市相关部门对此进行过调查处理,计划将这几户全部搬迁。对信访人反映的运输过程中有少量石头掉落、影响出行等问题,企业已固定专人每天进行清扫,以减少对周边居民出行的影响。目前该企业已停产整治。
是否属实:属实
整改和问责情况:
责成宜城市公安局停止审批对万鑫矿业供应爆破炸药、宜城市环保局监督企业落实停产整治措施,未通过验收之前企业不得擅自恢复生产,责成雷河镇加快居民搬迁。12月7日,宜城市委、市政府对雷河镇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要求其强化措施,尽快处理好该公司周边居民搬迁问题,认真排查隐患,切实维护群众权益。
七、受理编号:D1204P014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宜城南营办事处南洲村二组冯修林养猪场,含粪便废水经坏水沟排入汉江,粪便的臭气影响周边村民生活。2005年,信访人曾向南营办事处信访办反映,但目前养猪场不仅没有搬迁还在进行扩建。
涉及行政区:宜城市
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养殖户冯修林将粪便清理堆放在猪舍后面自建的水泥池中,粪便交由附近农户用于农田、菜地施肥。在猪舍西北角有一排污口,有少量污水外排,外排的污水进入村建的排污管道,现场检查,未发现村建管道排污口有污水排放。2015年2月20日,南营办事处接到宜城市信访局关于反映该养殖户养猪污染问题的转办件后,多次上门做冯修林的工作,要求他主动关闭养猪场,但他迟迟未关闭。
是否属实:属实
整改和问责情况:
根据宜城市政府今年划定的畜禽禁养区域规定,该养殖点在禁养区范围,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宜城市政府责成南营办事处负责关闭该养殖点。冯修林承诺一个月内全部转移完毕。
八、受理编号:D1205A039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信访人反映老河口市化工园区楚源化工、瑞祥化工、光联化工、雪飞化工、新景化工、劲旺油脂化工厂生产废水通过下水管道直接排放到污水处理厂,废水散发刺激性气味。信访人担心企业恢复生产后,污染问题不能得到有效解决。
涉及行政区:老河口市
调查核实情况:
信访所述的6家企业有5家建设有污水处理站并实施雨污分流,生产废水由企业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经污水管网排向陈埠污水处理厂进行二次处理;劲旺粮油食品有限公司建设有简易沉淀池,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外排。2016年以来,经监测,6家企业中有2家企业(劲旺公司、光联公司)污水超标排放。楚源化工有限公司废水经污水治理设施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由于企业距离居民较近,企业废水散发刺激性气味属实。
是否属实:属实
整改和问责情况:
目前,6家企业因存在环保设施不配套、环保手续不完善、废水超标排放等环境问题,老河口市环保局已分别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责令停产整治并处罚款。所有环境问题不整改到位,一律不得擅自恢复生产。12月9日,襄阳市委、市政府组织督察专班对老河口市生物医药产业园的突出环境问题进行重点督办整治,要求老河口市对6家企业坚决予以停产整治,加强日常环境监管,存在的环境问题未整改到位前,严防擅自恢复生产,一经发现,将坚决从严、从重、从快依法严肃查处;责成老河口市政府强化措施,确保于2017年6月底前完成相关征收搬迁工作。
九、受理编号:D1204P001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樊城区太平店镇五板桥村三组一板材厂粉碎作业时粉尘大,燃烧橡胶等原料后排放的烟尘有刺鼻性气味,周边村民晾晒的衣物上都会有一层黑黑的物质。曾向12345市长热线反映,没有解决任何问题。目前,白天不冒烟,晚上开始冒烟,空气污染严重。
涉及行政区:樊城区
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樊城区桓宇木业制品厂位于樊城区太平店镇五板桥村四组,该厂在板材砂光过程中有粉尘产生,经收集后排入收集房内。该厂未用橡胶做燃料,锅炉使用的燃料为在板材切割过程中产生的边角废料,粉尘经水膜除尘后排放,其在生产过程中会对周围居民造成一定影响。经查阅12345市长热线记录,未查到投诉记录。
是否属实:属实
整改和问责情况:
樊城区环境保护局于2016年11月17日对该厂送达了《现场环境监察意见书》,责令其停止生产;12月5日对其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12月8日对其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款肆万元整。目前该厂已停止生产,自行拆除了生产设备,消除了污染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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