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襄阳市委编办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有关要求,不断提高机构编制工作站位,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为推进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提供了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
一是科学设置机构,强化组织保障。在重新组建的市发改委设立信用建设科,负责指导协调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协调推进全市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公开和应用,研究推进诚信教育、诚信文化、信用宣传等社会诚信环境营造工作,具体承担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是明确工作职责,形成监管合力。结合本次党政机构改革,在修订市直部门“三定”规定时,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工作职责纳入39个市直部门的工作职责范围,并在内设机构、人员编制等方面统筹考虑,确保各项联合激励和联合惩戒措施落实到位。
三是强化登记监督,加大惩戒力度。利用联合惩戒机制,创新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中事后监管,在办理事业单位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中,要求办理对象签订《信用承诺书》。对明确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其登记为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共同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信用环境。
编辑:周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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