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肢患有残疾的残疾人,出行只能依靠轮椅车。但五花八门的轮椅车,不仅不利于残疾人出行,也给城市的交通秩序带来不小的影响。日前,市政府正式出台《规范中心城区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管理实施方案》。其中明确规定,今后中心城区内残疾人机动车必须经公安交管部门登记上牌后方可上路行驶。
据了解,目前本市共有2万多名下肢残疾人。一些下肢残疾人驾驶的车辆往往是超标电动车、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拼装机动车等,上路行驶既影响他人安全破坏交通秩序,又对残疾人自身安全极为不利。甚至有一些不法市民,冒充残疾人开车上路营运,给相关部门的管理带来了难度。针对这种情况,市政府日前批准同意了《襄阳市规范中心城区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管理实施方案》,决定在中心城区内对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实行登记上牌管理,下肢残疾人只有取得登记证明和专用标识后,方可上路在非机动车道行驶,时速不能超过15公里。
市残联群宣部负责人胡元明说:“规范中心城区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管理是为了方便下肢残疾人走出家门,参与城市生活,优化城市交通秩序和市容环境,确保市区残疾人轮椅车的管理规范化、人性化。”
据了解,近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将公布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车型,在自愿的基础上,对于持有中心城区户籍或居住证的下肢残疾人,上交旧车及购买符合标准的残疾人轮椅车,均分别给予补偿和补贴。
胡元明说:“分为两个步骤,一个是旧车上交,旧车上交的补偿标准为800至1500元,第二个就是新车购置,新车购置的补偿标准是1000元、1500元两个标准,其中购买电动轮椅车的补贴是1500元,购买燃油型轮椅车的补贴是1000元。”
市残疾人联合会相关负责人解释说,旧车上交除了有补偿范围和补偿标准外,同时还规定自方案公布之日起90天内,自愿上交旧车的,按照相应标准予以补偿,超过90天的则不再享受补偿;购买新车的,则必须在两年之内购买,并且要在90天内通过社区居委会递交资料才能够申报补偿。
胡元明介绍,六月底,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公布残疾人轮椅车的名目供残疾人购买时选择。
全媒体首席记者:唐兰刚
编辑:苏琦琦 / 校对:杨振华
责编:周群 / 审核:曾雄飞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