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号,我市《帮助中小制造企业增加信用缓解资金流动性紧张的办法》试行操作指南正式出炉,首批320家受益企业开始接受为期一周的公示。

《帮助中小制造企业增加信用缓解资金流动性紧张的办法》试行操作指南规定,受益企业主要是在我市襄城、樊城、高新区、东津新区等中心城区设立并纳税,且正常生产经营的中小制造企业。企业规模为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个亿以下。

市经信局政策法规科科长段寒凝介绍,企业可随时向属地经信部门提出申请,经属地经信部门初审,征求供电、供气部门意见,市政府批准,媒体公示等程序,确定企业名单,企业名单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
办法规定,参加公示的中小制造企业在与国益公司、供电、供气部门签订四方协议后,即可将付费模式调整为"先使用后付费"。企业需要在每月15号前,向属地经信部门提出申请;未申请帮扶又不能按时支付的企业,供电、供气部门每月最后2个工作日前将消费明细函告市经信部门,市经信部门函告国益公司,由国益公司于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前垫付。

“正常帮扶企业应于最后一次帮扶资金到位2个月内还款至国益公司,非正常垫付企业应于下个月7个工作日内还款至国益公司,企业拖欠国益公司垫付费用的,经市经信局或国益公司催告,仍不按期归还的,取消企业享受政策的资格,更改企业付费模式,并对欠款依法进行追缴。”市经信局政策法规科科长段寒凝说。
除此之外,指南还对重资产招商中的租金减免、"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即征即奖,以及缓交税款、按季缴纳税款、出口退税等多个方面指明了具体操作办法。具体内容中心城区中小制造企业可在市经信局官方网站进行查询。
全媒体记者:张晋 / 通讯员:李艳
编辑:彭梦迪 / 校对:姚喻
责编:周群 / 审核:曾雄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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