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阳为受诬告者澄清正名

“感谢组织查清事实,还我清白。我一定不负期望,带领村民过上好日子。”5月27日下午,枣阳市七方镇纪委来到张冲村,召开党员大会为该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周秀生正名。

此前,七方镇纪委接到转办信访件,反映周秀生以权谋私、为已嫁出去且不在本村居住的妹妹发放临时救助款。镇纪委经认真调查核实,未发现周秀生存在违规违纪问题,遂作信访了结处理,并开专题会澄清正名。

为最大限度保护干事创业、担当作为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探索建立对受到不实检举(控告)的干部进行澄清保护的措施,今年5月9日,枣阳市纪委监委制定出台《澄清保护党员干部的实施办法(试行)》。

该《办法》称,经纪检监察机关核实确系错告、诬告或不实举报的,将采用召开会议、个别说明、通报等形式为被举报人公开澄清正名;涉及被错告诬告党员干部评先评优、提拔和考察任用的,及时向组织人事等有关部门通报反馈,澄清有关情况,避免因此影响评先评优、提拔使用,已经造成影响的要及时予以纠正;在网络媒体上给被错告诬告党员干部造成不良影响的,根据调查结论,会同宣传部门说明有关情况,必要时通过网络媒体公开通报,为被错告诬告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消除影响。

截至5月29日,该市已有23名党员干部依照《办法》予以澄清、正名。

原文:枣阳为受诬告者澄清正名

编辑:苏琦琦 / 校对:杨振华

责编:姚城 / 审核:曾雄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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