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2019年1至4月环境空气质量相关情况通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相关部门:按照《襄阳市环境空气质量考核办法(试行)》(襄环委[2018]6号)要求,为及时反映各县(市、区)、开发区空气质量,现将我市2019年4月空气质量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按照国家,省统一安排,从2019年1月1日起,空气质量数据采用“实况”数据进行统计、通报和考核。

一、全市4月份颗粒物平均浓度及比较情况

(一) 可吸入颗粒物(PM10)

2019年4月,市区(四个国控站点)PM10,单月浓度均值为75ug/m³,同比下降3.8%;襄州区PM10单月浓度均值(77ug/m³)最高。

2019年4月,各县(市)按PM10,单月浓度均值由高到低排序、推名前两位的地方依次为:谷城县、宜城市,除各城县PM10,单月浓度均值同比持平外,其他县(市)PM10,单月浓度均值同比均不同程度下降。

(二)细颗粒物(PM2.5)

2019年4月,市区(四个国控站点)PM2.5,单月浓度均值为50g/m³,同比上升28.2%,襄城区PM2.5单月浓度均值(均为52ug/m³)最高。

2019年4月,各县(市)按PM2.5单月浓度均值由高到低排序,排名前两位的地方依次为:谷城县、宜城市。

二、全市1月-4月颗粒物累计平均浓度及比较情况

(一)可吸入颗粒物(PM10)

2019年1月-4月,市区(四个国控站点)PM10累计浓度均值为12g/m³,同比上升0.9%;襄州区PM10累计浓度均值(1164g/m³)最高。

2019年1月-4月,各县(市)按PM10。累计浓度均值由高到低排序,排名前两位的地方依次为:宜城市、谷城县。

(二)细颗粒物(PM2.5)

2019年1月-4月,市区(四个国控贴点)PM2.5累计浓度均值为88ug/m³,同比上升3.5%;高新区、襄州区PM2.5,累计浓度均值(均为89ug/立方)最高。

2019年1月4月,各县(市)按PM2.5,累计速度均值由高到低排序,名前两位的地方依次为:谷城县、宜城市。

三、全市优良天数比例情况

2019年4月,市区(四个国控站点)优良天数26天,同比增加5天,单月优良天数比例86.7%,同比减少8.8个百分点;各县(市)按单月优良天数比例由高到低排序,排名后两位的地方依次为宜城市、谷城县。

2019年1月-4月,市区(四个国控站点)累计优良大数59天,同比增加3天,累计优良天数比例49.2%,同比减少2.7个百分点;各县(市)按累计优良天数比例由高到低排序,排名后两位的地方依次为谷城市、宜城市。

四、环境空气质量考核排名

根据《襄阳市环境空气质量考核办法(试行)》评分规则,2019年4月,城区组综合评分均未达到60分,其中最低的是襄城区(33.62分)。县(市)组合评分最高的是枣阳市(81.36分),最低的是谷城县(45.1分)。根据《襄阳市环境空气质量考核办法(试行)》第十一条规定,对分别在两个分组低于60分且排名最后的城区、谷城县予以通报批评。

全媒体记者:黄超 / 通讯员:罗鸣

编辑:周杰 / 校对:张彤

责编:周群 / 审核:曾雄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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