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多名干部被查!2人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11起典型案例被通报

襄州区黄集镇芙蓉路社区原党支部书记、主任黄帮有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襄州区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谷城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副所长姜东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谷城县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谷城通报3起

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

1.谷城县茨河镇杨村村“两委”委员雷化全在开展扶贫工作中弄虚作假问题。2016年,茨河镇杨村村“两委”委员雷化全在精准扶贫工作中弄虚作假,在其包保贫困户肖某某未享受产业奖补等扶贫政策情况下,在扶贫手册上填报其已享受养鸡产业奖补资金。雷化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谷城县粮食局仓储股股长胡军在粮食仓储设施验收过程中玩忽职守问题。胡军在担任县粮食局仓储股股长期间,在粮食仓储设施验收工作中,不认真履行初审、核查职责,致使他人骗取国家储粮设施补助资金。胡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谷城县茨河镇国土所副所长王玉春未按规定履行土地监管职责问题。王玉春在担任茨河国土所副所长期间,不按规定履行土地监管职责,导致他人违法建设“小产权房”多处并面向社会出售,造成国家和集体损失。王玉春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谷城县纪委监委)

宜城市通报3起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1.刘猴镇赵咀村党支部书记严兴保,党支部副书记王友堂,财务报账员赵安乐违规套取资金、带“彩”打牌问题。2016年1月至2018年2月,严兴保、赵安乐、王友堂虚列工程款用于支付村务招待费和发放村干部补贴。2016年2月20日、4月20日晚饭前后,严兴保、赵安乐与他人在餐馆带“彩”打牌。2019年3月25日,宜城市纪委分别给予严兴保、赵安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王友堂党内警告处分。

2.宜城市民防办公室主任科员王鹏带“彩”打牌问题。2016年4月20日,王鹏在刘猴镇赵咀村参加驻村扶贫工作。当日晚饭前后,王鹏与该村党支部书记严某等人在餐馆带“彩”打牌。2019年3月25日,宜城市监委给予王鹏警告处分。

3.宜城市王集镇田畈村无职党员李建敏、王凯聚众赌博问题。2018年1月19日凌晨,李建敏、王凯参与聚众赌博被宜城市公安局查获,并被行政拘留10日、罚款3000元。2018年10月24日,王集镇纪委给予李建敏、王凯党内警告处分。(宜城市纪委监委)

襄州区通报5起

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1.襄州区古驿镇唐吕村原党委书记吕学文等29人虚报套取粮食直补问题。2009年至2016年,唐吕村原党委书记吕学文、原村委会主任唐秀才等29名村组干部以虚报粮补面积方式,共同骗取国家粮补资金。2019年1月,襄州区纪委给予吕学文、唐秀才开除党籍处分,给予村党委委员杨光显、吕明有、吕学武、吕正山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镇财政所财政专管员杨功奇因监管不力被区纪委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吕学文、唐秀才因违法问题被移送司法。2018年8月至11月,古驿镇纪委先后对唐遂心、赵社林、唐军成、唐海成、唐书红、唐光连、唐光平、吕新安、吕晓军、吕本艮、吕新国、吕明红、吕占成、吕学林、吕运常、翟如志、唐道林、唐明会、吕春华、吕社强、乔忠有、吕朝兵、吕志勤等23名组干部实施诫勉谈话。

2.襄州区黄集镇陶家村无职党员陶玉生违反组织纪律问题。2018年10月,陶玉生为了在陶家村党支部委员“两推一选”换届选举中成功当选,违反换届纪律,通过打电话给部分村组组长及党员的方式为自己拉票,最终成为该村党支部委员待考察人选。2018年11月,黄集镇党委取消陶玉生参选资格。2019年1月,黄集镇纪委给予陶玉生党内警告处分。

3.襄州区法院员额法官张坤违反财务管理规定问题。2014年1月至2015年2月,张坤在程河镇人民法庭主持工作期间,向镇委、镇政府申请办公经费,未入单位财务账,而是以“账外账”的方式,直接用于公务开支。相关违纪款已上交至区法院。2019年3月,区纪委给予张坤党内警告处分。

4.襄州区公安分局黄龙派出所干警陈孝新挪用公款盗窃犯罪问题。2017年7月至2018年1月,陈孝新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陈孝新另犯盗窃罪。2018年10月,区法院以犯挪用公款罪、盗窃罪,判处陈孝新有期徒刑一年。2019年3月,区纪委给予陈孝新开除党籍处分,区监委给予陈孝新开除公职处分。

5.襄州区文联原党组书记、主席张光新以权谋私问题。2015年5月至2016年12月,张光新违反规定为其妻子在本单位申报公益性岗位。同时违反廉洁纪律,安排财务人员违规为其妻子发放奖励性补贴,相关违纪款已收缴。张光新另有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3月,区纪委给予张光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襄州区纪委监委)

编辑:彭梦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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