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业企业可享“政策大礼包” 包括在战略发展、土地资源、水电气价……

去年8月,我市印发《襄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为确保意见中支持服务业发展的各项政策落实到位,进一步明确责任单位、认定条件、申办程序、办理期限,《〈襄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实施细则》(简称《细则》)于近日发布。

根据《细则》要求,相关服务类企业在战略发展、土地资源、水电气价等方面还将享受“政策大礼包”。

对符合《襄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奖励条件的“中华老字号”“中国驰名商标”“湖北老字号”以及承担有关标准制定的企业,经审核、认定后落实财政奖励资金。

重点保障当前国家鼓励发展的战略性新兴服务业产业用地,对于今后国家鼓励发展的新产业、新业态,也可纳入重点保障范围;对城乡规划和旧城改造中收购储备的存量土地优先用于发展金融服务、商务服务、科技服务、信息服务、文化服务、健康养老和家庭服务等现代服务业,在符合城乡规划前提下,企业退出后的工业用地用于转产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的,可以5年为限继续按原土地用途和类型使用土地。

服务业用水除桑拿、洗浴、洗车等特种行业用水外,执行非居民用水价格;服务业用电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价格;服务业用气与一般工业用气统一执行非居民用气价格。

商场、超市、餐饮、宾馆等服务业企业,暂停执行峰谷分时电价;冷链物流中的冷库用电,与工业用电同价;完善并落实互联网企业用电价格支持政策,放宽互联网企业在电力市场交易限制条件,指导云计算、大数据企业自主选择用电类别并执行相应销售电价。

编辑:彭梦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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