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襄阳市环境问题调查处理情况公示(四)

一、受理编号:D1129P058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信访人反映宜城市雷河镇和平村100多亩土地被磷石膏污染。2001年开始,磷石膏从襄阳市运到和平村,雨后磷石膏经雨水冲刷后污染土地。2016年10月17日,信访人向宜城市信访局反映土地污染问题,至今未得到回复。

涉及行政区:襄城区、宜城市

调查核实情况:信访人反映的磷石膏堆放场位于宜城市雷河镇和平村、廖河村和前锋村三村交界处。磷石膏主要来自宜城市富地丰田公司(已于2013年破产)和襄城区湖北施尔佳肥业有限公司等。关于信访未及时回复问题,经查,该信访件已按相关程序进行了处理,由于投诉人要求依法处理磷石膏场地经营人,并清运磷石膏,目前,按信访工作有关规定仍在处理之中。

是否属实:属实。

整改和问责情况:襄城区环保局对湖北施尔佳肥业有限公司依法责令停止生产,处罚款10万元;对其他可能非法处置固体废物的公司正在深入调查。宜城市对辖区内的固体废物堆放场,组织开展专项排查和清理行动,进一步规范固体废物管理;宜城市环保局等相关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对2名当事人完成了调查取证,立案追究法律责任,在确定稳妥的处理方案后,依法对磷石膏现场进行处置;12月3日,宜城市纪委启动对相关责任人的调查,并将依据调查结果依纪依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二、受理编号:D1201A001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信访人反映襄阳市高新区刘集街道办事处刘集社区五组有4家小型花生剥壳加工厂,花生剥壳机工作时产生的噪声、扬尘,影响其生活。从2015年8月16日开始,信访人向襄阳市信访局、高新区管委会、高新区刘集街道办事处、高新区环保局等部门反映后,这4家花生剥壳加工厂向外移动了80米左右,但是噪声、粉尘仍然很大。

涉及行政区:高新区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信访人反映的刘集社区五组4家花生剥壳加工厂,已集中至联排钢结构厂房封闭生产,但由于设施简陋,封闭不严,仍存在一定程度加工粉尘外泄的可能。据群众反映,在正常剥壳生产过程中,噪声、粉尘对周边居民确实有影响。

是否属实:属实。

整改和问责情况:12月6日下午,高新区对花生剥壳加工厂进行集中整治,依法拆除了未搬迁户的厂房和加工机械。高新区将集中1个月时间,对所有集中加工场所进行限时整改,对在清理整顿期限内达不到规范生产要求的加工户一律强行关停。3个月内,由高新区国土、规划等部门按规定选择新址建设花生集中加工区,彻底解决污染问题。

三、受理编号:D1129P057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信访人反映枣阳有27家砖厂,每家砖厂日产量8万至10万块,红砖厂挖黏土,浪费国家土地资源,生产过程中烧煤、排放烟尘,污染大气环境。枣阳市政府2015年7月下文要求关闭红砖厂,但是红砖厂依旧生产,没有关闭。

涉及行政区:枣阳市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信访人反映的问题在枣阳市部分砖厂存在。枣阳市实有砖厂企业28家,2015年7月,枣阳市禁实办就禁实工作进行了专项整治,停产8家,2家转产新型建材装饰材料。目前,实际正在生产的企业18家。其中:规范生产页岩砖企业有11家,还有7家砖厂虽然采用页岩砖生产工艺流程,也有页岩砖堆放,但存在有时掺兑黏土制砖现象。

是否属实:属实。

整改和问责情况:对已停产的8家企业,全部予以断电,实行属地责任包保,加强巡查,防止其死灰复燃。对11家工艺流程规范页岩砖生产的企业及2家转产企业,责成枣阳市禁实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加大监管力度,夯实属地管理责任,对使用黏土生产及其他违规行为坚决严厉查处。对7家工艺符合要求但存在有时使用部分黏土生产的企业,责成供电公司立即采取断电措施,令其停止生产,限期整改,待整改完毕且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逾期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予以关闭。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和落实监管责任不到位的相关人员进行了诫勉谈话和约谈。

四、受理编号:X1129P003-05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信访人反映环境保护部门信息公开不到位,具体涉及襄阳市环保局网站处罚信息公开不齐全;区县局网站行政处罚信息查不到或不全。

涉及行政区域:襄阳市、宜城市、老河口市、谷城县。

是否属实:属实。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襄阳市环保局在襄阳市环境保护局网站首页开设了“空气质量日报、空气质量预报、空气质量实时发布、环境质量季报、水环境质量月报、环境状况公告、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栏”等专题专栏,“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栏”设置了二级目录“行政处罚”,全面、及时公开环境质量信息和污染源监管信息,自2015年以来,襄阳市通过电子显示屏、网站等不同介质共公开行政处罚信息142件。谷城县近两年公示的行政处罚信息文号空缺现象,宜城市公示的信息不全、行政处罚公示编号混乱等问题,老河口市行政处罚决定书文书号编号不连续的情况确实存在。

整改和问责情况:谷城县环保局安排专人负责行政处罚决定书的编号。宜城市环保局明确了责任领导和信息发布员,严格规范文书编号,12月6日前,已将相关信息按要求在宜城市环保局网站和政府网站等进行了公示,对环境信息发布工作进行考核,凡未按时发布环境管理信息或者随意发布环境管理信息的,将严肃批评并进行追责。老河口市环保局已和该市新闻中心联系,加快对环保局网站的升级、维护,12月7日网站已恢复正常运行,现可查询相关信息,对行政处罚决定书统一单独进行编号。

五、受理编号:D1201P028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信访人反映老河口市李楼镇邓岗村三组辖区内老河口新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光联科技有限公司、瑞祥化工有限公司、楚源化工有限公司、冠宏药业有限公司距自家很近,不足200米。24小时生产,排放的气体刺鼻。目前这些企业全部在停产状态,担心督察组走了以后继续生产污染环境。

涉及行政区:老河口市

是否属实:属实。

调查核实情况:信访人所述的5家企业均在老河口市生物医药产业园内,该园区规划范围内的土地及附着物征收工作和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搬迁工作没有完成,气味对周边居民的影响确实存在。老河口市开展了违规项目清理和突出环境问题整治工作,老河口新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光联科技有限公司、瑞祥化工有限公司、楚源化工有限公司、冠宏药业有限公司等公司因环保设施不配套、环保手续不全等问题先后被责令停止生产并罚款。

整改和问责情况:责成老河口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于2017年6月底前完成相关征收搬迁工作,尽快从根本上解决园区卫生防护距离问题;责成老河口市环保局进一步加大环境监管力度,建立工作责任制,派驻专班对园区实行24小时监管,对放纵违法、失职渎职的,依纪依法严厉追责问责,老河口市政府对老河口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相关负责人予以诫勉谈话。

六、受理编号:D1201P021号和X1207P020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信访人反映老河口市李楼镇没有专业环保机构、环保专业人员、监测设备。

涉及行政区:老河口市

是否属实:属实。

调查核实情况:老河口市经济开发区属老河口市政府派驻机构,老河口市李楼镇与老河口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合署办公,设5个内设机构、2个直属事业单位、2个派驻机构,确实没有专业环保机构、环保专业人员和监测设备。

整改和问责情况:结合老河口市实际,按照环保机构改革要求,统筹考虑在老河口市经济开发区设立环保机构,配备专业人员和专业设备,进一步明确职责,满足开发区环境保护工作需要。在环保机构未设置之前,责成老河口市环保局加强对开发区的环境监管,严惩环境违法行为,确保环境安全。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