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康法院公开宣判一起涉恶案件,16人获刑,最高刑期8年!

根据全省法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案件集中宣判活动的统一安排,3月27日上午9时,保康县人民法院对闫某某、袁某某等16人开设赌场罪、非法拘禁罪一案进行公开宣判。该案系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保康法院审结的涉案人数最多的恶势力犯罪案件。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7年8月,被告人袁某某、闫某某组织被告人刘某、郝某某等人到保康县城关镇、马桥镇等地,伙同被告人宦某某、龙某某等人以“推牌九”、“卡五星”等形式共同开设赌场,抽头渔利及放贷收取高息。为讨要赌场放贷债务,还采取挖沙坑活埋、现场手机录像相威胁,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逼迫还钱。

法院审理后认为, 被告人袁某某、闫某某纠集被告人刘某、郝某某等人形成恶势力团伙,在被告人宦某某等人开设的赌场上提供赌资,循环放贷并共同抽头渔利,情节严重,应依法从重处罚;且在追讨高利放贷资金过程中非法拘禁他人,具有殴打情节,其行为均已构成开设赌场罪、非法拘禁罪。

法院综合考虑各被告人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最终一审判决被告人闫某某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万元;被告人袁某某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万元;其余14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至一年不等,并分别处五万五千元至一万元不等罚金。

编辑:周杰 / 校对:苏琦琦

责编:姚城 / 审核:曾雄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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