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襄阳市卫健委、财政局联合组织对市中心医院、市一医院、市中医医院、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口腔医院、市职防院、市结防院、市传染病医院、市惠民医院、市安定医院、襄阳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等12家市本级财政负担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工作进行了考核,考核结果显示,我市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工作成效显著。
12家被考核医院均按照《襄阳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襄政办发〔2016〕56号)的要求,于2016年11月1日零时起,取消了按药品(中药饮片除外,下同)进价加价15%进行销售的政策,执行了药品零加成销售政策。
自2016年1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12家被考核医院减轻群众药品费用负担和减少医保基金药品费用支出共计5.52亿元。其中,取消加成直接减少支出3.54亿元(12家被考核医院共有药品收入23.61亿元,按15%的加成率计算,减少支出3.54亿元);医院合理用药减少支出1.97亿元(取消药品加成后,12家被考核医院采取多种措施促进合理用药,药占比由改革前2015年的35.6%逐年下降至2018年的25.8%,改革后平均为27.24%,平均下降了8.36个百分点。按2015年的药占比计算,12家被考核医院共减少药品使用1.97亿元)。
12家被考核医院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耗材、检查、化验收入)占医疗收入比例,由2015年的26.5%上升到2018年的37.56%,同比上升了11.06个百分点,以2018年12家被考核医院424318.64万元的医疗收入计算,相当于在未增加群众负担的同时,12家被考核医院增加可用资金46925.8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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