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襄阳古城划保护红线

襄阳古城以其悠久的历史和灿烂的文化,成为城市的名片和全市人民的骄傲,把襄阳古城保护好、利用好,是襄阳人民的责任与义务。如何更好地保护古城,把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好、发扬好?

为此,市人大常委会启动了《襄阳古城保护条例》立法工作,在2月28日召开的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上,副市长刘恒友代表市政府,对《襄阳古城保护条例(草案)》[简称《条例(草案)》]的起草情况进行了说明。

古城保护立法势在必行

1986年,国务院公布第二批历史文化名城,襄阳位列其中。多年来,襄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并积极推进襄阳古城保护工作。

怎样将多年来保护古城的宝贵经验和成果固化,进一步有效、有序、规范推进襄阳古城的保护和发展?制定古城保护条例,通过立法让其有法可依。为此,在市人大常委会的高度重视下,襄阳古城保护被列入市人大常委会2018年立法计划项目。

此外,起草古城保护条例,也是依法保护襄阳古城的需要,能有效解决当前襄阳古城保护工作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以积极应对当前保护工作面临的挑战,推动古城保护工作走上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他山之石为我所用

为做好立法起草工作,襄城区成立了襄阳古城保护立法领导小组和起草工作专班。

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的有关规定,参考《荆州古城保护条例》《扬州古城保护条例》《大同古城保护管理条例》《云南省丽江古城保护条例》《四川省阆中古城保护条例》以及《襄阳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18-2035年)》等资料的同时,去年5月下旬至10月中旬,起草专班先后到云南丽江、四川阆中、浙江绍兴、江苏扬州、湖北荆州等地学习考察,形成了考察报告和调研报告。

蹄疾步稳推进立法进程

2018年10月19日,古城管委会组织市文体新广局、城管局、旅游委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及文化学者、法学专家,召开襄阳古城保护立法座谈会,就立法起草工作征求意见。大家充分考虑并认真梳理了当前古城保护中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措施,使之具有可操作性;突出古城保护的可持续性,考虑城市的整体利益,既充分借鉴外地经验,又全面吸取外地教训;注重在保护的基础上做好历史文化的传承,给发展留出空间;在全面保护的基础上,把古城空间格局、传统风貌、建筑高度以及文物等作为保护重点;既要严格遵守上位法,还要与地方法有机衔接,避免重复表述;充分吸收《襄阳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18-2035年)》的研究成果和《襄阳古城保护与发展(2018-2020年)》重点工作安排的内容,使市委、市政府保护襄阳古城的战略意志转化为法律意志。

2018年11月中旬,古城管委会组织起草了《条例(草案)》初稿,并书面征求市文体新广局、城管局、旅游委等市直部门和襄城区的意见;2018年12月13日至22日,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公告,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1月29日,市政府法制办召集襄城区、市发改委、市城建委、市旅游委等13家单位和市政府法律顾问,召开《条例(送审稿)》合法性审查专题会议。

2月22日,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审议《条例(送审稿)》。根据审议意见,对《襄阳古城保护条例(送审稿)》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条例(草案)》。

在2月28日召开的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上,市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审议了《条例(草案)》。

编辑:王晓 / 审核:曾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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