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城市一名男子醉酒后驾驶两轮摩托车,撞到左侧车道内同向行驶的小轿车后摔倒在地,受伤昏迷,经医院抢救无效于12天后死亡,交警定其负全责。2月26日,办案民警将事故责任认定书递交至死者家属手中。
2019年1月31日15时6分许,宜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群众报警,在宜城大道与临沂路红绿灯路口东70米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两轮摩托车与一辆宝马车发生碰挂,摩托车驾驶人摔倒后当场昏迷。民警通过调取视频监控,清晰地看到,宜城大道为双向六车道,道路平坦宽阔,视野良好,摩托车驾驶人驾驶摩托车最初沿着宜城大道最右侧的车道由西向东行驶,在经过红绿灯路口后突然向左变更车道行驶到中间车道,摩托车的突然变更车道,造成前后左右车辆纷纷避让,摩托车继续向东行驶约70米处时,车辆好像失去控制,斜着向左快速驶去,左侧同向行驶的一辆白色轿车赶紧向左避让,一直让到路中间的双黄实线,仍然没能躲开,致使两车发生碰挂,摩托车驾驶人摔倒在地当场昏迷,小车司机当即停车报警。
民警在医院抽取了伤者的血样,经检测,其血液酒精含量为248.71㎎/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经调查,伤者龙某,58岁,宜城市经济开发区一家企业的员工,1月31日中午,企业举办团年宴会,龙某多喝了两杯,宴会结束后,龙某独自骑摩托车回家,结果发生了交通事故。2月12日,龙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交警认定,龙某因无证醉酒驾驶无号牌车辆在公路上随意变更车道,妨碍左侧车道内直行的车辆正常行驶,是造成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应负此事故的全部责任。
通讯员:陈洪清
编辑:周杰 / 校对:苏琦琦
责编:姚城 / 审核:曾雄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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