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户不“承诺” 中介扣卖方房产证合理吗?

房产证作为房产的所有权证,自然应该由房主自己保管。可眼下,家住樊城的市民程先生的房产证却被一家房产中介公司扣押着不还。而对此,这家房产中介则表示,他们扣下房产证,完全是因为程先生违约在先。

程先生在樊城人民路的3542家属院有一套房子,去年四月,他将房子委托给人民路上的原樊房房产中介也就是现在的天天找房中介公司出售,约好最低价不得低于48万。一个月后,中介公司告知程先生,有位买家愿意出53万买房,但要包括中介费、过户税费等所有费用在内。可程先生签了卖房合同后,意外得知中介暗地里吃了一万多元的差价,程先生当即找到天天找房中介公司理论,在他的一再要求下,中介最后让了步。程先生也就交出了房屋相关证件。

可当银行贷款审批程序通过后,中介公司又让程先生写个承诺书,让程先生保证在多少天内完成过户,这个要求,程先生觉得有些无理。

程先生说,他连房子的首付款都没有拿到,中介却拿走了他的房产证,还要求他写承诺书,那他的权益如何保障呢?由于程先生拒绝写承诺书,中介公司就以程先生违约为由,扣下了他的房产证。

程先生多次找到中介公司理论后,对方又表示,是程先生误解了,按合同约定,只有按揭贷款和过户手续都办结以后,才能支付首付款,考虑到程先生的实际情况,他们做出让步,答应先支付首付款。

中介公司工作人员表示,签署过户承诺书,是为了保障交易顺利进行,可程先生坚持不同意签承诺书,他们怀疑是另有原因。

中介公司方面表示,既然程先生已经在二手房买卖合同上签了字,不管他自己觉得是不是卖亏了,都应该履行合同,要毁约就要承担违约责任。他们扣着房产证,也是为了有个保证,要么交易继续,要么程先生赔钱。

对此纠纷,有律师表示,既然二手房买卖合同已经签订,那么,卖房方、买房方以及中介三方,的确都应该按照合同上的条款来执行。至于房产中介扣押卖房人的房产证到底合不合法,律师也发表了观点。

律师曹其国说,如果合同上说的是甲方支付中介费,而甲方没有支付中介费,中介方留置甲方相应的物品 包括相应的证件,也是可以的,当甲方支付了相应的中介费后,中介应当返还相应的材料。

律师表示,这起纠纷也提醒一些卖房人,房屋买卖属于大额商品交易,牵扯资金较多,卖房人在签订买卖中介合同之前,一定要对二手房交易常识、楼市行情、房产中介的信誉等了解清楚,考虑成熟之后,再签订合同。否则,如果轻率地在合同上签了字,事后再想反悔,就没那么容易了。

全媒体记者:胡先军

编辑:姚喻 / 校对:大华

责编:周群 / 审核:曾雄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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