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1月4日启动重污染天气Ⅲ级(黄色) 预警的紧急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受外源持续输入和本地积累影响,我市空气质量自1月3日23时起转为中度污染,目前襄阳周边平顶山、南阳等地空气质量均为重度污染,郑州、许昌等地已达严重污染。经市气象部门和环境监测部门会商研判,预计1月4日-6日我市空气质量将持续达到中度至重度污染。根据环保部《关于推进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的指导意见》(环办大气函〔2018875号)要求,“当预测到未来空气质量可能达到相应级别预警启动条件时,各城市人民政府应提前24小时以上发布预警信息”,目前我市空气质量形势已经达到重污染天气Ⅲ级(黄色)预警的启动条件。1月4日,市政府决定启动重污染天气Ⅲ级(黄色)预警。

请各城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根据《襄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有关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迅速落实应急措施,并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中的企业开展巡查,确保减排措施落实到位;请各县(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空气质量环境状况,开展污染预判预警,及时启动相应级别重污染天气预警;请各市直相关单位按照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子预案规定,开展相应的应急工作。

应急期间实行每日一报制度,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相关部门即日起每日报送应急日报,应急日报应包括文字内容和附表,附表形式见附件。应急日报请于每日18:00前报送市大气办,邮箱:xydqwrfz0163.com。重污染天气预警解除当目,不再报送日报。

市大气办将组织开展巡查、督办,对应急期间未按要求落实相关措施的,进行媒体曝光,对履职不到位,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报请市政府问责。

附:各部门应急日报附表



全媒体记者:梁鹏

编辑:周杰 / 校对:苏琦琦

责编:周群 / 审核:曾雄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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