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开始,我省全面推行车辆保险电子保单,今后车前挡风玻璃上也就不必再张贴交强险标识了。城区各机动车监测站不能以没有交强险纸质保单拒不审车,路面执勤民警也不能再以未放置保险标志为由扣留车辆和处罚。
今天上午,记者在市车管所机动车查验区看到,不少车主正排队进行车辆检验。但是在一辆等待检验的二手车前挡风玻璃上,记者并没有看到张贴在此的交强险标识。民警在进行查验时,司机拿出手机中的一份电子保单递给了民警。
原来,从今年开始,我省全面推行车辆保险电子保单。这意味着车主买车险后,保险公司不再提供交强险、商业险纸质保单及交强险标志。车主投保后,将收到保险公司通过短信、电子邮件等发送的投保信息和电子保单,车主也可到所投保的保险公司官方网站查询、下载电子保单。此次省内的32家产险公司全部参与车险电子保单实施,车型范围涵盖目前全省地区投保交强险及商业险的客车、轿车、货车、特种车等机动车辆,摩托车、拖拉机电子保单暂缓实行。此外,保险公司同时开具电子发票,单位车辆可凭下载、打印的电子发票报销。
据了解,电子保单与纸质监制保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消费者在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手续时,不再需要出具纸质保险单证,简化了理赔流程。办理新车上牌和年检时,车主凭交强险电子保单信息即可办理,不再要求车主提交和查验收存交强险纸质凭证。
此外,交管部门在路面执勤执法中,凭车主提供的交强险电子保单信息查验交强险投保情况,对已经出示交强险电子保单信息的,不得以未放置保险标志为由扣留车辆和处罚。
全媒体记者:谢洋
编辑:姚喻 / 校对:杨振华
责编:周群 / 审核:曾雄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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