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进展!中影天河影城对挂账8083块钱表态

今天上午,中影天河影城店长明确表态,2016年6月到2017年9月之间,他们在张女士广告店挂账的8083块钱,他们全部认账,但现在不能结,理由是张女士提供的发票不符合要求。

中影天河影城店长李硕说,宏远广告公司早已在工商部门注销,提供不了以宏远广告名义开具的规范发票,只能找襄阳智联世纪广告传媒有限公司代开发票。

影城方面表示,他们刚与张女士合作时,每次结账张女士都是提供手撕发票,但按照现在的政策,必须要机打发票公司财务才能报账,但张女士提供的却是她从其他公司弄来的发票。可张女士认为,这是影城方面强人所难的借口,凭她一个小小的店面,根本弄不来增值税专用发票。

张女士说,她现在的营业执照是个体工商户,按照税收政策,个体工商户月营业额三万元以下的,免征增值税、营业税等。影城方面明明知道这个问题,如果真的不能报销,完全可以不跟她合作,选择可以开发票的大公司。而律师也表示,影城以发票不符合要求来拒绝付款,是站不住脚的。

律师周麟说,影院以张女士提供的发票不符合影院条件为由,拒绝付款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电影院辩称的发票问题即使属实,也不影响张女士按照合同约定向电影院主张权利。

律师同时表示,虽然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但打印店和影城之间有交易,就已经形成了合同关系。至于影城工作人员向张女士索要1500元现金的事,影院店长表示,正在调查当中,但不方便向记者透露。

张女士表示,因为长达一年多结不了账,她曾多次找到影城所在的武商襄阳购物中心方面进行协调,但对方也总劝她,不要东找西找、激怒影城。那么,武商方面究竟有没有协调责任,相关负责人也不愿与记者见面。

对此,律师表示,武商方面是否有责任从中协调,主要看武商与影城方面的合同约定。如果双方只是单纯的合同租赁关系,那么,武商只需要求影院合法经营即可。但如果双方还有商场服务合同等带有管理关系的合同,商场就应该履行相应职责。

律师周麟说,如果按照管理服务的约定,武商负有管理的权利和义务,武商就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履行相应职责。

其实,中影天河也好、武商购物中心也好,在市民眼中,都是大品牌大企业,本能地会认为他们更有诚信。而对于消费者或客户的信任,是巩固它,还是打击它,需要在一次次的服务与合作中建立。作为襄阳人常去消费的两大场所,相信每个人都希望他们能做到诚信经营、诚信待客。

难道事情就这样因为

“没有专用发票”就搁置?

截止到昨晚

记者最新了解到事情进展

我们来一起听听这段录音

也就是说目前只要有“普票”

店主张女士终于可以领到

“欠了一年多的8000多块钱了”

全媒体记者:汤印

编辑:苏琦琦 / 校对:彭梦迪

责编:周群 / 审核:曾雄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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