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谷城县道路运管部门依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对谷城警方于11月7日查获的违法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嫌疑人郭某(男,47岁,襄城区人)给予责令7日内改正、罚款30000元的处罚。
据了解,本月7日下午16时30分左右,谷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三中队接群众举报称,一辆牌号为鄂FLB1**的轻型厢式货车非法运输危险品,现从太平店渡口往庙滩镇区方向驶来,接警后,三中队民警立即出警进行拦截,16时50分,民警在庙滩镇黄畈路口处将该车辆拦截,经初查,该车共拉20罐液化气,约1吨多,民警根据案件管辖,将该车辆和嫌疑人一同移交至谷城县道路运输部门查处。
全媒体记者:段云锋 / 通讯员:罗珊
编辑:姚喻 / 校对:胡俊卿
责编:姚城 / 审核:曾雄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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