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漳城区交通整治再发力!这些行为一律扣车、拆篷!

关于开展城区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行动的

通    告

为实现南漳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的目标,解决城区交通秩序存在的突出问题,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出行安全,推进城市环境综合治理,营造优质的投资环境和舒适的人居环境,县政府决定从即日起,开展城区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区域

城区所有主次干道路及人行道、非机动车道。

二、整治重点

(一)机动车、非机动车、各类电动车乱停乱放,不按规定在禁行区行驶(禁行区指水镜路、万山路、卞和路)。

(二)机动车、电动车非法营运、违法载人。

(三)摩托车、电动车改变车辆结构、加装车篷。

(四)占用人行道、非机动车道,从事生产经营的违法行为。

三、处罚措施

公安、城管、交通等部门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于上述违法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对于抗拒执法,有意制造事端,造成一定影响或情节严重的,依法从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市民朋友们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并予以支持配合和监督,开文明车,行文明路,作文明人,共同营造良好的城区交通环境,为实现我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的目标贡献出自己的力量。

特此通告。

城区“三轮车”非法载人专项整治工作指挥部

2018年10月16日

重点解读

1、整治对象:摩托车、三轮车乱停乱放、违法载人。

2、整治时间:从10月22日起,为期15天。

3、整治重点:

1)、机动车、电动车非法营运、违法载人的,一律暂扣车辆!

2)、摩托车、电动车改变车辆结构、加装车篷的,一律现场拆除!

编辑:姚喻 / 校对:代丽思

责编:姚城 / 审核:曾雄飞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