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下午,学校党委在厚德楼三楼会议室召开中心组理论学习(扩大)会,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校党委书记陈礼龙主持会议并讲话,校长李菲,党委副书记程光富,纪委书记陈琦,副校长李伶、赵涛、余荣宝、丁业彬,党办、院办、组织部、宣传部、纪检监察处主要负责人参加学习。
会上,马克思主义学院德育教研室主任徐常宾副教授以《整合反腐资源力量 实现公权力监察全覆盖》为题,从现实需要、宪法依据、主要内容等方面对《监察法》做学习辅导。
李菲在会上指出,《监察法》的制定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革与法治同步的思想,是国家政治体制改革的一部分,目的在于将中国的制度优势进一步转化为治理成效;监察体制改革进一步提高了监察工作的政治站位,明确了职责定位,坚定了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惩治腐败的信心和决心,意义重大,作用广泛,效果可期待。他强调,学校领导干部学习要认真学习贯彻《监察法》,不断增强依法办学治校的意识和责任;要履职尽责,在各项管理工作中要有法治的底线和法律的杠杆,既要管好自己也要管好分管的部门和人员;要养成在监督监察之下工作、学习、生活的习惯,被监督和监察实际是一种爱护和保护。
陈礼龙讲话指出,制定《监察法》,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释放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一刻不停歇的强烈信号。
陈礼龙要求,作为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制定出台《监察法》的重大意义,深刻把握其本质属性。要带头学习、维护、践行《监察法》,不断深化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成为法治建设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要将《监察法》纳入党委和基层组织的必学内容,作为全校干部的必修课,做到监察对象宣传教育的全覆盖,要与教育教学、支部主题党日、纪检监察“十进十建”教育宣传活动想结合,与党规法纪“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相结合,与落实廉政风险防控目标任务相结合,为学校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环境。
纪委书记陈琦,党委委员、副校长余荣宝,副校长丁业彬等同志也在会上交流了学习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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