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襄阳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三年(2016-2018年)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2016年10月10日
襄阳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三年(2016-2018年)行动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建立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长效机制,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全域规划、科学布局、适度超前、分步实施”的原则,建立“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垃圾收运处理模式,有效治理农村生活垃圾。到2018年,全市90%以上村庄有齐全的设施设备、有成熟的治理技术、有稳定的保洁队伍、有长效的资金保障、有完善的监管制度,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到2019年,全市域通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省级验收。
年度目标:
2016年,全市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率达70%以上。所有乡镇组建垃圾清运公司,县域生活垃圾统筹治理规划编制率达到100%,完成27座乡镇垃圾压缩中转站建设任务(南漳县2座、保康县2座、谷城县6座、枣阳市6座、老河口市5座、宜城市1座、襄州区2座、樊城区1座、经开区2座)。达到验收标准的乡镇可申请省级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全域验收。
2017年,全市农村垃圾收集率达80%以上。全市所有乡镇完成垃圾压缩中转站建设任务,基本落实村庄保洁队伍,基本完成环卫基础设施建设。保康县、南漳县、枣阳市、宜城市等地通过县(市)整域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省级验收。
2018年,全市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率达90%以上。所有乡镇垃圾压缩中转站有效运营,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形成长效机制,农民群众环境卫生意识明显提高,农村环境日常卫生管理制度健全。县(市)区全域达到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省级验收标准。
二、工作标准
(一)有完善的设施设备。各地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及再生资源的收集、转运、处理设施基本完备,数量基本符合要求,运行基本正常,无敞口的露天垃圾池,90%以上的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收集、转运和处理。垃圾桶、垃圾池配备合理,每个村民小组建设垃圾生态处理池,原则上每个行政村设置一个垃圾收集转运点,至少配一辆垃圾收集车,各乡镇至少配1辆垃圾转运车,建成一座镇垃圾压缩中转站或垃圾卫生填埋场(简易填埋设施建设符合《村庄整治技术规范》(GB50445-2008)5 3 7的要求)。
(二)有成熟的治理技术。建立符合农村实际的收集、转运和处理技术模式,可采取垃圾焚烧发电、水泥窑协同处置、卫生填埋等方式,杜绝露天焚烧和非卫生填埋的简易填埋,确保不产生严重的二次污染。对于原不符合标准的简易填埋场进行生态修复。
(三)有稳定的保洁队伍。普遍建立村庄保洁制度,村庄保洁人员数量基本满足需求,队伍较为稳定。根据作业半径、劳动强度等,各村、镇每100户左右配备1名保洁员,配齐保洁工具,做到保洁全覆盖。
(四)有完善的监管制度。各级均建立领导亲自抓、多部门参与、目标明确、责任清晰的组织领导体系;县(市)区要制定相关规划和实施方案;农民群众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满意率达到90%以上。
(五)有长效的资金保障。市财政连续三年每年安排1260万元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奖励资金。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其中运转费用按农村人口每人每年不少于40元的标准安排,村、乡镇保洁人员工资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纳入乡镇财政预算。同时,依据“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和相关政策规定,向农民适当收取农村生活垃圾处置费。
三、工作流程
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按下列模式运营:
(一)关于垃圾收集、清运
1 户初分、集中。各村负责在农户门前配齐分类垃圾筒。农户对生活垃圾进行初分,按分类标准装入对应垃圾筒。
2 组分类、收集。村小组保洁员每天负责对农户门前垃圾筒中垃圾进行再分类处理。
3 村运输、清运。村保洁员负责将各自然村垃圾箱(池)中垃圾转运至行政村垃圾箱(池)。
4 镇转运、压实。镇保洁公司负责将各行政村垃圾箱(池)垃圾转运至乡镇垃圾压缩中转站进行压实。
5 县(市)处理。镇保洁公司负责将垃圾中转站的生活垃圾转运至县(市)垃圾处理厂(场)进行集中处理。
(二)关于垃圾处置
1 组、村。一是对农村生产生活中产生的可降解有机垃圾进行转化利用。二是对可再生资源尽可能回收利用;对不可回收、无害无残留等不可降解无机垃圾转运至垃圾箱(池);对有害垃圾,应单独收储收集,按有关规定处理。三是对渣土及燃料废渣等垃圾,由村统一规划堆放场地,农户自行清运、集中堆放、统一处理。
2 镇、集镇。对镇区产生的可降解有机垃圾进行堆肥处理,对不可降解无机垃圾和收集的各行政村垃圾运至镇压缩式中转站,然后转运至县(市)垃圾处理厂(场)处理。
3 县(市)。对县(市)城区产生的垃圾和镇转运来的垃圾,运至垃圾处理厂(场)处理。
(三)关于卫生保洁
1 保洁员和转运员的配备。组、村保洁员和转运员采取自愿申报方式,优先聘请有劳动能力、责任心强的困难户或特困户,人员配备必须满足工作基本需求;保洁员、转运员工资待遇,各地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确保保洁工作稳定高效。
2 保洁员和转运员的职责。一是在规定的岗位、路段和区域,实行全天候保洁,确保负责的道路及公共区域、房前屋后、绿化带及河面没有散落垃圾和裸露的人畜粪便。保洁员在工作期间必须规范安全作业;二是积极宣传农村垃圾集中收集处理的意义及垃圾分类知识,教育引导村民对生活垃圾正确分类,做到不乱扔、不乱堆放垃圾,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三是加强对保洁设施、保洁工具的保管、保养和看护,避免丢失和人为损坏。四是完成乡镇、村布置的其他卫生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要把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作为加快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的重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年度目标考核内容,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加强督导,确保目标任务落到实处。成立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市城管局、市文明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农委、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卫计委、市环保局、市供销社等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建委,负责组织实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在乡镇设置规划建设管理机构,负责村镇规划、建设、城建监察、市容环境、拆违控违、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等综合协调管理工作。机构设置按市委常委会会议纪要第十二届〔2016〕29号执行。
(二)强化宣传发动。各地、各部门要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形式,集中宣传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重要意义和相关知识,大力宣传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加大教育力度,引导农民群众增强环境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通过修订完善村规民约、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等方式,明确村民保洁义务,积极动员村民主动清扫房前屋后垃圾,维护公共环境卫生;积极开展文明农户、卫生家庭、环境最美村庄等评选活动。形成“政府主导、农民参与、社会支持”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工作创新。各地要进一步完善以“六大链条”(流程、责任、资金、设备、机制、考核)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襄阳模式”,积极构建农村生活垃圾从分类、收集、清运、预处理到无害化处理的产业链条。可按照PPP市场运营管理模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形成职责清晰、运转有序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体系,不断提高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
(四)强化主体责任。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是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责任主体,统筹协调区域内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乡镇政府是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实施主体,具体负责辖区内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村组具体负责本村庄公共区域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及卫生保洁工作,负责选好保洁员,入户宣传政策,发动群众广泛参与,制定村规民约,充分发挥村民自治主体作用。
(五)强化示范带动。
一是制定验收计划。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乡镇、村庄分期分批验收计划,对条件较好的乡镇、村庄优先进行扶持;二是建立奖惩制度。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大明察暗访力度,每季度对各地进行考核,对每季度排名前三和进步最快的县(市)区、开发区分别奖励100、80、50、20万元;对排名后三位的分别处罚100、80、50万元,处罚资金由各地直接上交市财政,全部再用于奖励先进。各地也要制定具体办法,每季度对乡镇进行考核、排名、奖惩;三是开展评比活动。开展“环境最美村庄”评选活动,由县(市)区、开发区管委会负责每季度评比,通过市级验收后,市政府对“环境最美村庄”各奖励5万元。具体评比和奖励办法由市建委另行制定。
(六)强化考核督办。
一是纳入年度考核。市政府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纳入各县(市)区、开发区管委会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与年度综合目标考核挂钩,对生活垃圾治理工作不重视、资金无保障、考核不达标的,市政府将严肃问责,并对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进行约谈;二是定期通报。落实市级季度考核制度,考核结果在襄阳市政府网站、《襄阳日报》、《襄阳晚报》等媒体公示。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大明查暗访力度,抽查治理成效,对工作先进乡镇、村庄进行宣传,对工作落后乡镇、村庄进行曝光;三是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建立网络举报、电话举报等监督渠道,对举报问题及时反馈整改。
抄送:市委各部门,襄阳军分区,各人民团体。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
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0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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