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夜一男子报警谎称爱车“被盗” 遂报警求助,巡警到达现场盘查发现其和女友二人行为可疑,经检测证实2人系瘾君子;5月8日,谷城公安局依法对徐某、刘某裁决行政拘留十日处罚。
家住襄阳市区徐姓男子与刘姓女子,今年5月4日晚,徐某二人来到市区一家旅店,共同吸食少量冰毒,因感情锁事二人发生争执,随后徐某入睡,刘某离开旅店房间驾驶徐某轿车来到谷城城关一个食品加工厂,找到自己的一位朋友,称近期急需用钱,把车抵押借款10万元,其朋友未做过多思考,想想过几天就会还款,于是就把车收下,给刘某借款了10万元。
5月8日凌晨1时许,徐某通过自己车内安装的GPS在谷城城关一食品加工厂院内找到自己的爱车,在索要无果的情况下遂报警称自己的车被盗,此时刘某也连夜赶到谷城;城关派出所巡警到达现场,经询问了解,双方各执一词,且感觉二人明显在撒谎,眼神游离不定,有意隐瞒真相,民警遂决定将二人带至派出所做进一步调查,根据“逢疑必查”工作规定,经用甲基安非他明试剂对二人尿液进行检测,结果均呈阳性,后经审查,徐某、刘某二人对共同吸食冰毒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根据《治安处罚法》及相关规定,对于吸毒的人,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校对:陈政 / 编辑:大华
责编:曾雄飞 / 审核:曾雄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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