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行政处罚告知公告
下列当事人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我单位拟对下列当事人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但经邮寄仍无法将《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
现依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144条之规定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7日内,当事人可以提出申辩和听证申请(地址:襄阳市樊城区前进路32号襄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电话:0710-3238110),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申辩和听证的权利,我支队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拟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人员名单
谷 陈 4206061988****1012
王 社 1306221963****1819
李进功 4206821980****4512
邓 涛 4206821983****3056
周德银 4206201970****1555
毕 进 4206251982****3046
特此公告。
襄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8年3月27日
襄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襄公(交)送字[2018]第003号
下列当事人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法律规定,我单位已告知下列当事人有陈述、申辩或听证权利。下列当事人在行政处罚听证告知限期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或听证权利,视为放弃此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法律规定,我单位已对下列当事人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决定,现予以公告送达。下列当事人应当自本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我单位(襄阳市樊城区前进路32号,电话:0710-3238110)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后视为送达。如不服我单位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可在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襄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向樊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襄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现将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公布如下:
李长宽 4206261990****1516
张喜改 4203811979****5861
李小健 4206251973****2575
王占强 4103221974****2831
何 刚 4206211967****2215
李海涛 4206211982****6818
汪勇超 4206251976****0031
吴建忠 4206211979****6616
焦全斌 4206001974****6015
宋定科 4206061978****353X
蔡启涛 4206211987****5118
郭勇亮 4206831976****6438
黄 进 4206211988****2217
刘根兴 4206211964****7718
杨成龙 4206841988****5512
裴家云 4206231968****103X
黎发中 4206231968****4056
胡冬冬 4206841988****1075
王先静 4206211987****3972
王成生 4206211992****6359
编辑:苏琦琦
责编:姚城 / 审核:曾雄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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