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一汽车撞上无人机 该谁担责?警方都犯难了

汽车在行驶过程中,撞上行人或者其他物品,这样的事故交警很快就能做出责任认定。然而,两个月前发生在鱼梁洲的一起车撞无人机事故,让警方也难以下定结论。

9月21号上午10点左右,无人机飞行爱好者高先生来到鱼梁洲浩然路,在紧邻路边的一个废弃游乐场门前水泥地上,操作无人机起飞。可当无人机刚刚起飞只有两米高左右的时候,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

高先生回忆到,当时有一辆车突然过来撞到无人机,当时无人机的镜头就脱离了,经过鉴定不能再使用了。鉴定总价值是3万7000多,损失3万3千多。

飞人机与汽车相撞后,不仅无人机损毁严重,汽车的前挡风玻璃也被撞坏。面对这样的状况,高先生和汽车车主决定报警求助。只是高新交警大队赶赴现场调查后,对于事故认定也犯了难。

警方表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目前的规定,只能对在地面发生的交通事故责任进行认定。可这起事故一个在空中,一个在路上,没有相应的法规对这起事故责任进行认定。建议双方协商处理,或者通过法院解决。

事故发生后,当事双方还曾找到汽车承保的平安产险方面。可保险公司方面当时只是对汽车的损失进行了理赔,对高先生的无人机是否赔偿,一直没有给一个明确的意见。

平安产险方面表示,这起无人机与汽车相撞的事故,至少是襄阳第一例,由于警方不作出责任认定,他们也不知道该不该理赔。同时,他们现场勘察后认为,这起事故不仅仅是汽车车主一个人的责任。

平安产险襄阳支公司查勘主管贾浩讲到,他们的投保车辆是在正常行驶的路上,这个无人机是由于主人操作正处于起飞阶段;第二个事实当时发生的时候,这个无人机驾驶员的车停放在路中间导致左右两侧都能正常行车且他停车的后方没有给予明确的标识,从而造成事故。

正是因为双方均认为对方负有责任,再加上警方无法作出责任认定书,导致这起事故时隔近两个月迟迟难以得到处理。好在前两天,经过高先生与平安产险方面协商,将按照保险公司承担主要责任、高先生承担次要责任的方式解决双方的纠纷。

记者:唐兰刚

编辑:彭梦迪

责任编辑:姚城

审核:曾雄飞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