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建设的商品房,要想销售的话必须工程建设到一定程度,报经房管部门批准后方可销售。然而,一些心急的开发商为了早点回笼资金,常常巧立名目提前收取购房款。
上月底,市民陈女士到襄州区航空路上的东唐滨江楼盘看房,听了售楼员的一番介绍后,心情一冲动就交纳了6万元的费用。可等回家后冷静下来一考虑,觉得现在买房不是时候,就想把钱要回来,但售楼部工作人员却说要扣违约金360元。
而据当时售楼部工作人员给陈女士的答复,理由就是他们收取了费用,又给陈女士定了房,现在又要退的话就是违约,因此退款要扣除一部分违约金。但是售楼部这种说法陈女士不能认可,因为双方并没有签订合同。
由于售楼部拒不同意全额退款,陈女士投诉到襄州区房地产市场监察大队。执法部门调查发现,东唐滨江楼盘的开发商委托一家名叫武汉鸿博安通房地产营销策划公司销售,而收钱的的公司则是武汉宜惠聚实网络科技公司,但这两家公司的法人为同一个姓刘的人。收取陈女士的费用,也不是购房定金,实际上写的是团购服务费。可不管写的什么收费项目,当时这个楼盘的做法都是违规的。
襄州区房地产市场监察大队表示,经过调查发现,东唐滨江楼盘目前还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在这种情况下不允许收取任何购房款性质的费用;而对于购房人来说,没有预售许可证的房屋,有可能是因为证件不全、工程进度不足等,购买这样的房屋存在一定的风险。目前,执法部门已责成收钱的东唐滨江楼盘销售公司,退还购房人交纳的费用。而房管部门立案调查结束之后,将依法给予处罚。
记者:唐兰刚
编辑:苏琦琦 / 校对:姚喻
责编:姚城 / 审核:曾雄飞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