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政府大动作!开发商再敢拒贷公积金,房子将没法卖

我市将建立部门联动、明确职责分工,3月20日起开展专项整治拒绝或变相拒绝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现象。

据了解,我市已经制订出台落实国家四部委,关于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贷款权益工作方案,拿出七条硬招,保障公积金能贷尽贷。

一是压缩贷款审批时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规范业务流程,减少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自受理贷款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完成审批工作。准予贷款的,通知受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不准予贷款的,应当说明理由。

二是严格委贷业务考核。受托银行要按照协议约定,及时受理职工贷款申请和办理相关委托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加强对受托银行的考核,对不履行委贷协议约定事项的,应扣减贷款手续费;情节严重的,可暂停和取消公积金业务办理资格。

三是提高抵押登记效率。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受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抵押合同备案和登记申请,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抵押登记手续。

四是公开服务承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动产登记机构、受托银行将在服务大厅对公积金贷款业务办理时限和有关要求作出公开承诺,并通过电视、报刊、广播、网络等新闻媒体开展宣传报道,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五是加强销售行为管理。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加强市场监管,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商品房时,提供不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书面承诺,并在楼盘销售现场予以公示。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以提高住房销售价格、减少价格折扣等方式限制、阻挠、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得要求或变相要求购房人签署自愿放弃住房公积金贷款权利的书面文件。

六是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缴存职工可通过12345市民热线、12329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等渠道,投诉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屋销售中介机构拒绝住房公积金贷款问题。根据投诉线索,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联合调查,核实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法依规作出严肃处理。

七是加大联合惩戒。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人民银行结合部门职责加强对违规企业及机构的调查处理,对限制、拒绝、阻挠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行为要责令整改,对情节严重、拒不整改的要公开曝光,同时纳入企业征信系统,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要将开发、房屋销售中介机构相关违规信息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并暂停网签。不能网签,意味着也不能到商业银行办理贷款,还无法办理预售监管资金的拨付,房子将没法卖出去。

记者:唐兰刚 / 编辑:王晓

责编:周群 / 审核:曾雄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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