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上午,调查专班分别前往南漳水镜运输公司和武镇客运站对朱先生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经核实,市民反映问题情况属实。2021年8月14日下午5时左右,南漳水镜运输公司武镇至刘集班线客车驾驶员李某在武镇车站待班等客,市民朱先生一行三人拟乘坐班车赶往刘集,因疫情期间客源较少,此班客车无其他乘客乘车,驾驶员李某便以经营困难,来回保不住油费为由,拒绝了载送三名乘客前往刘集。8月14日下午5时10分,又有4名学生前来乘坐班车赶往刘集,驾驶员李某考虑到学生离家较远,又无多余的钱乘坐出租车,便乘载4名学生发班前往目的地刘集村。
针对上述情况,调查专班依规对南漳水镜运输公司及驾驶员李某作出以下处理:1、责令南漳水镜运输公司按照公司章程对驾驶员李某作出200元罚款;2、南漳县交通综合执法大队对驾驶员李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要求作出书面检查;3、要求南漳水镜运输公司近期对客车驾驶员安排一次专题教育,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8月17日下午,南漳县交通运输局调查组与市民朱先生取得了联系,将调查情况及处理结果向朱先生进行了通报,取得了朱先生的谅解。朱先生对调查组的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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