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党风政风热线》:82年的林权证是否有效?

上线单位: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相关问题:6月17日,市民王先生在《党风政风热线》节目中反映:我是宜城刘侯镇人,82年的林权证是否有效?

反馈情况:

王先生反映的问题属于政策解答问题。6月21日上午,我局资源管理股杨露同志与信访当事人王先生电话联系,对其在襄阳市委组织部组织的“党风政风热线”线上受理问题进行了政策解答。内容如下:宜城市自2007年全面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来,严格遵循“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对于林地权利人和林地现状没有发生变化的,能够提供林业“三定”时(1982年左右)发放的林权证、合同书、有关表册等依据的,原则上给予认定;对于林地权利人或林地现状已经发生变化的,或存在相关林地纠纷的,则根据实际情况,由村级组织及乡镇人民政府进行调查核实且四至边界村民签字认可无异议后,给予认定;对已过期的任何有关林权权源的证件、票据、表册等都不能作为权源认定的依据。

因王先生所持82年林权证范围内山林与本村村民诉求的山林有矛盾纠纷,按照《森林法》及宜城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要求,待其矛盾纠纷由本村村委会或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协调解决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及时为王先生办理登记造册手续。同时,告知王先生如对当地镇政府、村级组织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提起诉讼。目前,王先生已向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二审诉讼。

记者回访:当事对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回复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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