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出台D级危房处理意见 三种方式可解决

房屋地基下沉明显或者房屋的承重墙出现了较大的裂缝等,一般经鉴定后将认定为D级危房,这样的房屋自然应该及时处理。日前,市政府出台相关意见,确保中心城区危险房屋及时排危除险。

目前,中心城区内有不少年代久远的房屋。其中部分老旧房屋因为多种原因,已经成为不适合居住的D级危房。过去,考虑到城市的改造和建设,这样的房屋原则上只允许进行维修,或者等待同一片区拆迁时予以拆除。但如果仅仅对危房进行维修,不仅房主的居住环境得不到改善,而且房屋的险情得不到根本;等待拆迁可能需要较长的时间。

这次市政府出台的中心城区危险房屋排危除险管理意见明确表示,今后对达到D级危房标准的,采取三种方式解决:第一是由城区政府征收危险房屋;第二是由城区政府与房屋所有人进行协商,把这个房屋回购拆除;第三是不在城市棚户区改造范围内的D级危房,房屋业主可以通过向规划部门申请,进行除危排险。

据介绍,过去中心城区的危房一般情况下,只有等待同一区域拆迁时,才有由当地政府或开发商予以征收或购买拆迁。但随着新规的出台,今后当房主发现房屋达到D级危房标准时,即使当地还不属于拆迁区域,但城区政府从居民安全的角度考虑,应当予以征收;同时房主也可以直接向各城区主管部门提出出售要求这样既消除危房隐患,更避免房主违法建房。

针对一些房主关心的危房改造重建问题,这次的规定也明确表示,房屋在中心城区但位置没有纳入城市征收改造计划区域、或者没有纳入政府收储土地区域的房屋,可以向规划部门提出申请改造重建,城乡规划部门同意改造重建的,危险房屋合法拥有人应按程序,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等手续。

襄阳广电全媒体:唐兰刚 阿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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