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发布《凉夏等级》地方标准 2017-06-14 11:18 湖北日报 0 昨从省气象局获悉,湖北省地方标准《凉夏等级》正式颁布实施,今后我省及各区域凉夏等级判定将有据可依。 按照标准,夏季平均气温与常年平均气温差值,低于某一规定阀值,则为凉夏。根据发生强度,分为强凉夏和弱凉夏。 据介绍,在全球变暖背景下,我省历史夏季气温整体趋于上升,但也会发生大范围夏季低温等异常气候。如,2015年夏天,武汉35℃及以上的高温天仅8天,是10多年来少有的凉夏。2016年,武汉7月8月高温天数超常年同期平均值(常年为20天),不属凉夏。 襄阳广电全媒体编辑:小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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