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5月1号起施行

4月27号,《襄阳市汉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实施宣传启动仪式在樊城人民广场举行。据了解,自5月1号起施行的《汉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突出了襄阳地域特点和环境保护的重点,并对政府职责、农村分散型水污染控制、水上活动管制、创设准保护区和岸线保护隔离带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和责任细化。

幼儿园老师 田路路:让孩子们从小就知道汉江母亲河的重要性,树立孩子们学习保护汉江水的意识,知道从小爱护母亲河,保护母亲河。

市环保协会会长 运建立:我们希望大家人人都行动起来,要学习条例,遵纪守法。

市领导王绍玲、詹德昊、丁曼珞参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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