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飞夫妻后逃逸的司机已被警方控制,其中一名施救者已找到

在黑乎乎的城郊马路上,一对夫妻被撞伤,肇事司机逃逸。两位好人亮灯在滚滚车流中坚持守护一个多小时,直至伤者获救。如今,伤者通过襄阳晚报寻找两位好人,感谢他们的救命之恩。

襄阳晚报的“寻人”报道一推出,即受到广泛关注。热心人纷纷提供相关线索。经过一番周折,其中的一位好人被找到。他是枣阳市杨垱镇余庄村二组人,名叫段志群,现年33岁,已是两个孩子的父亲。

施救者段志群近照

对于救人一事,段志群认为很正常,没啥宣传的。经过记者劝说,他才讲述了救人的情况。

在救人之前,段志群来到位于襄州区峪山镇的襄阳煜丰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上班不足半个月,他的工作是水泥搅拌车司机,负责往东津高铁站施工工地送料。

8月28日晚7时许,段志群在返回水泥搅拌站的路上,距离事故现场约200米的地方发现了张家忠和余学会。他将车停到安全的地方后,上前了解情况。“他们都流了很多血,我没处理过这样的事,也不知道该咋办。”段志群说。  

事故受害者之一的张家忠已被截肢

和伤者简单商量后,他解下张家忠摩托车上的绳子,对夫妻两人受伤的腿部进行捆扎。看到一位骑摩托车的小伙子路过,他又拦下,跟他一起守护伤者。

一个半小时之后,两辆救护车先后赶到,将伤者运走,段志群才回到公司。当他把自己的遭遇跟同事们讲了之后,有人说他是好人,做得对;有人替他担心,怕伤者赖上他;还有人怀疑地问:“是不是你撞的啊?”

事故发生地是一条最近才通车的快速路

“我看他们挺无助的,才去救人,”段志群告诉记者,他去救人时,也有点怕,但还是去了,“不能见死不救啊。”

救人之前,段志群专门对余学会说:“你们不是我撞的,我只是想帮你们。”余学会说:“没得事,不会赖你的。”

救人几天后,段志群被公司调到枣阳工地。如今,他正在家中休息。“救人是很正常的事,没啥值得宣传的。”

段志群的同事告诉记者,小段是一个实诚人,平时话不多,但热心肠,喜欢帮人。

肇事逃逸必须严惩。记者从市公安局襄州区分局交警大队获悉,肇事司机和车辆已被警方控制。 经查实:肇事司机马某,今年24岁,是襄州区峪山镇人,未取得驾驶证。肇事车辆为吉利美日牌轿车,车辆所有人是襄州区峪山镇人张某。事发当日,马某无证驾驶张某的轿车,由张湾向峪山方向行驶,行至事故路段时,与张家忠驾驶的二轮摩托车相撞,致张家忠、余学会受伤,车辆受损。事故发生后,马某驾车逃逸。

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中,警方认定:马某未取得驾驶证,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是事故形成的原因。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马某负此事故的全部责任,张家忠、余学会在此事故中无责任。

无证驾驶撞人,构成交通肇事罪,一般来说没有加重情节的话应该判刑3年以下。 据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目前,警方正在依法办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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