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渔期间襄阳男子因为六条小鱼获刑

20日上午,鱼梁洲公安分局的民警提审了犯罪嫌疑人徐某。说来离奇,徐某是因为前几天想吃鱼才进了拘留所,这让他是悔断了肠子。

近日,鱼梁洲公安分局接到热心市民举报,称有人在汉江的高速公路附近电打鱼。

目前正是本市的禁渔期,接到举报后警方高度重视,立即联合渔政执法人员赶到了现场。为了控制嫌疑人,执法人员兵分水上和陆上两路采取了行动。

发现执法船后,嫌疑人徐某立即划着小船往岸边跑,结果不料还是被埋伏在岸边的执法人员抓获。民警不光在现场发现了徐某电打鱼的一套工具,还发现了他打上船的几条鱼。

鱼梁洲公安分局介绍,一共查获了六条鲫鱼,通过渔政的现场称重,一共是一斤九两。虽然这几条鱼的数量非常小,但目前刑法对于禁渔期内的处罚却不是依据数量来定罪的。

在禁渔期内使用非法捕捞工具进行捕捞的,都构成了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徐某今年40多岁,是樊城柿铺人,平常以养牛养羊这些畜牧业为生。自己电打鱼也只是为了图吃得新鲜环保,打打牙祭。万万没想到,自己因为打了几条鱼已经涉嫌了刑事犯罪。

据徐某交代他其实之前在禁渔期外也非法捕捞过鱼,当时被行政处罚过,感觉不是个大事儿,自己这一次才侥幸继续非法捕捞。可不想这六条小鲫鱼还没下肚,自己换来了牢狱之灾。

编辑:一凡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