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酒驾被查
抢夺警务装备
还咬伤民警
近期
保康警方依法对韦某执行
行政拘留处罚
10月12日晚8点多钟,韦某驾驶一辆二轮摩托车,途经保康县马桥镇堰垭路时,被执勤交警现场查出酒驾嫌疑。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现场检测,韦某体内酒精含量为52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然而,执勤交警在对韦某进行身份核查时,韦某情绪激动,拒不配合执法,并抢夺民警警务通手机等警务装备。随后,交警将韦某送至医院抽血检测时,韦某又将一名辅警右手咬伤,严重妨碍警察执行公务,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当晚,辖区马桥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将韦某依法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询问。经查,韦某38岁,保康县歇马镇人。马桥中队交警则对韦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另案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在确凿证据面前,韦某对其阻碍民警依法执行职务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保康警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依法对韦某处以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请输入验证码